(一)汉字自身的特点
汉字具有非常明显的民族特色,而且历史悠久,是我们中华民族自己创造出来的文字。从已经比较成熟的汉字甲骨文算起,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甲骨文与古代苏密尔人的楔形文字(后称为丁头字)、古埃及的圣书字合称为三大古典文字。丁头字和圣书字已经消失,唯有汉字仍然在使用,而且还影响到了中国的周边国家,如朝鲜、日本、新加坡等。汉字作为汉语的书写符号体系,无论在语音层次还是在词汇层次上都有其独特之处。汉语的语音大多数为单音节,体现在汉字上则是每一个汉字往往代表一个语音,这种单音节的汉字也促进了音韵的发展。这种一字一音的汉字在运用上比较灵活,“为文学创造提供了一种优越灵活的物质材料,它使文学发展了一类四言、五言、七言等字数整齐划一的诗歌,并且便于对仗,特别是每字的发音是各有一个声母,一个韵母,并且有声调的不同韵母也就比较丰富。这又使汉文学许多诗歌、词曲以至文赋,可以讲求声律和押韵,字句抑扬顿挫,音韵铿锵,倍增美感。”(郑廷植,2006:14)。汉语的词汇有很强的构词能力,有自己独自的一套造字法――“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我们一般认为转注和假借是用字法)。特别是形声字,既有音,又有义,巧妙地做到了音义兼表,是一种精妙高超的造字法,体现了中华民族伟大的智慧。汉字的笔画也使汉字成为了一种更加具有艺术性的文字,发展了中国自己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即书法。汉字字体从甲骨文、金文、小篆到隶书、楷书、行书和草书,逐渐由图画文字转为符号文字,由繁到简,每一种字体都体现着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和社会底蕴,而且,甲骨文和金文中的某些象形文字可以反映当时的社会状况,比西欧的拼音文字更具有考古价值。汉字的语境效应也很强,也就是说,一个汉字在实际的语境中成句的机率非常高,因为在中国人的思维中,一个汉字往往代表着一种观念,常常是人们体验客观世界的一个单位,负载着很多信息。汉字的意义非常丰富和灵活,在区分同义词和同音词时,语境起到了很强的作用。相对于拼音文字,汉字对语境的依赖性更强。汉语是一种没有形态变化的语言,从共时的角度看,汉字字形只要形成,无论用在何种句子中,都是没有词尾变化的,而不像拼音文字那样必须有表示时态和语态的词缀。这样汉字就可以保持自身很强的独立形式,从而减少了对汉字表义功能的破坏,所以,语法对汉字的影响也非常少。
(二)理据性是汉字最突出的特点
与拼音文字相比,汉字有很多自身的特点,其中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理据性非常明显。“汉字不但是汉语的书写形式,而且是汉语语义、汉语理据的积极表现手段。所以,帕默尔认为:‘在中国,一如在埃及,文字不过是一种程式化了的、简化了的图画的系统’。就是说,视觉符号直接表示概念。――所以,汉字是中国通用的唯一交际工具,惟其如此,它是中国文化的脊梁。”(王艾录、司富珍,2002:69)。汉字由音、义、形三部分构成:音是指汉字的语音;义是指汉字所指代的意义,形是指汉字的书写形式,而形又是由许多个部件构成,这些部分有的表音,称为音符;有的表义,称为义符;有的表实物之形,称为形符;有的仅作为构词部件,称为标记符。汉字的理据往往是指一个汉字的音义、音形或形义的关系。汉字是由图画发展而来的,是一种表意文字。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仅是完全表意的文字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在假借辅助造字法的影响下,产生了大量的形声字,其半主义、半主声,构字能力强,逐渐成了汉字系统的主体。汉字有自己独特的造字方法――六书,这是前人分析汉字的结构总结出来的六种造字方法,一直为众多学者所推崇。可以?f,绝大多数的汉字都是这些造字法的结果,而“六书”中的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和形声字的音义形之间有很强的理据性。象形字的形义关系最强。“象形文字起源于图画而又异于图画,它是由单体图像,记事图形逐渐发展而来,这是众所共识的。”(郑廷植,2006:80)。象形文字是临摹客观事物的,给人一种直观、具体的感觉。如“子”,甲骨文像两手上下活动、下肢裹在襁褓里的幼儿形,头部与身体的比例较大,与婴儿的特点相合;“又”的甲骨文像右手形,这是基本的手形,由此翻、覆、反、侧,变化出多种有关手形的字。象形文字虽然无法考证音与义的联系,仅可看出形义之间的直观联系,但我们不可否认音义之间的联系。音往往比义率先产生。人们在给原始字找形体时,通过自身对自然的体验,确定了字形,同样道理,人们在给音找发音形式时,也是通过自身对自然的体验而得到的,只不过音的形式极易变化,而且在原始的状态下,不同客体发同一个音时,差异也非常大。同时,一个原始个体在最初给一种事物命名时,它自身的知识体系是音义联系的根本。对于其他的该音接受者来说,这个音就是任意的,就如同一个画家,创造出了一幅极其抽象的图画一样,他根据自身的知识体系创造出了这幅画,他知道这幅画的内在逻辑和涵义,而对于观赏者来说,他们并不知道这幅画的内在理据性,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体系,创造出一个内在理据性。指事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一个指示符号,它是介于象形字和会意字之间的,如“刃”,于刀形上锋利的一边加点来指代;“寸”于人手腕下一寸之处加小画以明之。指事字也具有很强的理据性,只不过是指事字比象形字更加抽象一些。象形字往往临摹自然物的具体形象,而指事字往往可以指代抽象事物。会意字在意义上则更加抽象,它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往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能够表示独立意义的部件或汉字构成。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象形字与指事字构成汉字发展的第一个阶段,会意字与形声字构成汉字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会意字的成义方式是意合。意合,就是把两个或三个客体拼在一起,然后合成一个新的意义,具有很强的理据性,所追求的最大目标是力图达到形象、直观、明了的图像效果。比如“休”,表示一个人靠在树旁休息;“明”表示日月相映的光明;“普”是日与并相合,表示天无他色,白色同一之义;有的像叙述一个清晰的图画,如“寒”,上面的宝字盖表示房子,在房子里面,屈卧着一个人,在他的周围堆埋着草,下面两点以示冰冻至极,以这么一幅逼真的图画会意出了抽象的“寒冷”之义,可以说形义理据达到极高的水平。“比类合谊”的会意字内含极强的理据性,形声字现在已经成为汉字体系的主体,义符和声符是组成形声字的两大构字部件,形声字一半部件主义,一半部件主音,此时,音与形的联系开始加强。形声字的形旁往往是具有表义的功能,成为义符,如“耆、氓”等由转注字产生的形声字,其形旁“老、亡”都是与本字之间存在“同意相受”的关系;有的形旁表示词义的类属,如“铜、铁、锌”的形旁表示其为金属的一种。形声字的音旁,其主要功能是表音,但是现在形声字的声旁表音功能不是很强,“声符真正具有表音作用的形声字大约占形声字总数的四分之一,这就是现代汉字中形声字声符的有效表音率”(周文德,2000)。然而,形声字力求达到音、形、义三者兼备,是一种很发达的文字,其构字方法具有很强的理据性,正是这种理据性使它成为汉字体系中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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