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约就是简化,而简化恰恰是意识形态的一个功能——意识形态在反映现实、界定情境方面具有极强的简化、诠释功能。它能用极其简明扼要的语言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能用极敏锐锋利的字眼把握造成这种社会形态的原因。学术思想的意识形态化也是一个简化的过程。有人把意识形态定义为“用来解释复杂社会现象的信仰模式与概念(既包括描述性概念又包括规范性概念)模式,目的在于帮助个人或群体在面临社会政治选择时,对政治选择予以简化和定向”[4],是极有见地的。其实,意识形态不仅可以简化人们的政治选择,也可以简化人们的文化选择。
这是一个“非意识形态化”的过程,又是一个“意识形态化”的过程。当时所谓的“思想启蒙运动”,就包括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它们同步进行和完成。“思想启蒙运动”在破除迷信时又制造了新迷信,在破除圣贤时又创造了新圣贤,在启蒙时又制造了蒙昧,真可谓“启蒙的辩证”。在近代以来的中国,“意识形态化”和“非意识形态化”是如此亲密地扭结在一起,使得任何真正“非意识形态化”的企图都成了不切实际的幻想。
对孔孟之道等传统儒家文化,严复最早举起叛旗,他在《辟韩》等文中对儒家思想进行尖锐批判,但这种批判已经把儒学民俗化、伦理化了,并带有妇女解放运动的色彩(中国的反传统与妇女解放运动联系在一起,妇女解放运动几乎成了反传统礼教和人道主义的全部内涵,这是十分有趣的现象)。严复所言,闻之令人心动;但“夫为妻纲”并非传统文化的全部内涵,也是应该明察秋毫的。而且从此之后,西方思想成为衡量中国传统的唯一尺度,对传统思想的批判是以西方思想为参照系的,传统思想除了充当西方思想的“反面教材”,以证明西方思想的正确无误,没有其他用处。
在维新时期批判“旧传统”最激烈的是谭嗣同的《仁学》。他从自然人性的观点出发,指出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名教的严重危害。值得注意的是,谭嗣同在这时批判的只是“动言名教”的“俗学陋行”,并没有把它归结为传统文化或儒家文化。在《仁学》中,谭嗣同以“冲决网罗”的精神,把自己的批判焦点对准了“荀学”,他试图把“荀学”作为一切罪恶的化身和替罪羊,把两千年来的政治归结为“秦政”,把两千年来的学术思想、意识形态看成是“荀学”,并一再强调两者之间鱼儿与水一般、瓜儿与秧一般的密切关系:“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谭嗣同的“反荀主义”没有在社会上产生什么反响,没有能够发挥意识形态“社会动员,付诸行动”的功用,究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反荀主义”虽然没有成功,但这种非意识形态化的模式(“文化批判”)却给后人以深刻启迪,后来的文化激进主义者可能就借助了这个“文化批判”模式进行了广泛的“意识形态批判”。
孔子的地位在现代史上的变迁,很是耐人寻味。在维新时期,他名声还很不错。无论是要“托古改制”的康有为,还是力主革新的梁启超,都把孔子打扮成一位具有民主主义思想的圣人。到了谭嗣同这里便有了些许变化,谭嗣同认为两千年来的封建专制是“秦政”,为之服务的是“荀学”,可它们“罔不托之于孔”,败坏了孔孟之道的良好声誉。据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所记,在戊戌变法之前他和谭嗣同、夏曾佑等人都认为,孔门之学后来演变为孟荀两家,荀传小康,而孟传大同。“两千年来,宗派屡变,皆盘旋荀学肘下。孟学绝,而孔学亦衰。”于是他们把批判的矛头对准了“荀学”,把“荀学”当成封建旧礼教、旧思想、旧文化的根源,当成一切罪恶的替罪羊。他们认为孟子关于“民贵君轻”的思想颇合现代西方民权平等之意。真正使孔子“斯文扫地”的是康有为。维新失败之后,变法维新的意识形态——康有为的“托古改制”论的合法性已经受到了严正质疑,因为它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没有实现既定目标——“有限君主制”。随着革命思想的深入人心,儒家学说成了保守主义的代名词,孔子成了保守主义的大宗师,但毕竟还没有走到臭名昭着的地步。后来袁世凯复辟,打出了孔子的旗号,想为自己寻求合法性,结果败坏了孔子的名声;康有为继续打出孔子的旗号宣传保守主义,甚至要“定孔教为国教”,这不仅使孔子之学进一步走入困境,而且迅速激发起知识分子批判儒学的政治与道德热情。“打倒孔家店!”成了一个时代
的标志和象征。
章太炎率先批判孔子的“虚誉夺实”和尊孔派的“苟务修古”,把孔子下比“汉之刘歆”。从此,孔子声誉大跌。梁启超也在1902年5月写给康有为的信中明确表示“孔学之不适于新世界者多矣”[5],并历数尊孔之“束缚国民思想”的罪过。或许我们从夏曾佑的身上,能更好地理解文化批判的靶子是如何从荀学转移到儒学的。夏曾佑在1906年完稿的《中国历史教科书》(后改名《中国古代史》)中,虽然把荀学同秦始皇以来的帝王之制联系起来进行批判,但同时也把矛头指向了孔子,把孔子主张“圣人之治”的政治思想与荀学主张“性恶”的伦理思想绑在了一起,认定孔荀一家,孔学是专制主义之大本营。把孔子与秦始皇摆在一起批判的还有吴虞,他于辛亥革命前夕,在四川出版的《蜀报》上发表《辨孟子辟杨墨之非》,认为历来就有“君主之专制”与“教主之专制”,前者如秦始皇之焚书坑儒,汉武帝之罢黜百家,目的都在于“钤束人之言论”;后者如孔子之诛少正卯,孟子之拒杨墨,目的都在于“禁锢人之思想”。君主专制与孔孟儒学是相互利用的,如一辆马车之两轮,是一物之两面,合则两成,分则两伤,以共同达致“宰制天下,愚弄黔首”的目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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