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正义》,《诗经》研究著作。简称《孔疏》。共40卷。唐代贞观十六年(642)孔颖达等奉唐太宗诏命所作《五经正义》之一,为当时由政府颁布的官书。孔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历任国子博士、司业、祭酒等职。《毛诗正义》出于王德韶、齐威等人之手,孔颖达总其成。通行本有《十三经注疏》本。
《毛诗正义》是对于《毛诗传笺》的疏解,“传”、“笺”被称为“注”,“正义”称为“疏”,合称《毛诗注疏》。此书大力消除宗派异说,广泛吸取各家之长,特别是颜师古的文字订正和陆德明的音切、释训,对《诗经》作了详尽的解说,成为钦定的《诗经》读本。因此书集汉学之大成,对后世有很大影响。由于固守“疏不破注”的原则,不但未能超越《毛传》、《郑笺》,反而重复了其错误,而杂引谶纬,穿凿附会,更是其明显的缺点。
《毛诗正义》通行的有《十三经注疏》本,以阮元所刻为佳,书后附阮元的《毛诗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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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清代学者阮元主持校刻的《十三经注疏》)
序诗谱序卷一 一之一卷一 一之二卷一 一之三卷一 一之四卷一 一之五卷二 二之一卷二 二之二卷二 二之三卷三 三之一卷三 三之二卷三 三之三卷四 四之一卷四 四之二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