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固(公元32年~公元92年),东汉历史学家班彪之子,班超之兄,字孟坚,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生于东汉光武帝建武八年,卒于东汉和帝永元四年,年六十一岁。班固自幼聪敏,“九岁能属文,诵诗赋”,成年后博览群书,“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著有《白虎通德论》六卷,《汉书》一百二十卷,《集》十七卷。
和帝永元元年,班固随从车骑将军窦宪出击匈奴,参预谋议。后因事入狱,永元四年死在狱中。那时《汉书》还有八表和《天文志》没有写成,汉和帝叫班固的妹妹班昭补作,马续协助班昭作了《天文志》。班昭是“二十四史”中绝无仅有的女作者。
由于《史记》只写到汉武帝的太初年间,因此,当时有不少人为其编写续篇。据《史通·正义》记载,写过《史记》续篇的人就有刘向、刘歆、冯商、扬雄等十多人,书名仍称《史记》。班固的父亲班彪(公元3年~公元54年)对这些续篇感到很不满意,遂“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为《史记》“作《后传》六十五篇”。班彪死后,年仅22岁的班固,动手整理父亲的遗稿,决心继承父业,完成这部接续巨作。不料,工作开始几年,有人上书汉明帝,告发班固“私作国史”。班固被捕入狱,书稿也被全部查抄。他的弟弟班超上书汉明帝说明班固修《汉书》的目的是颂扬汉德,让后人了解历史,从中获取教训,并无毁谤朝廷之意。后来无罪开释,汉明帝更给了班家一些钱财,帮助他们写下去。
汉明帝颇赏识班固的才能,召为兰台令史,秩俸为二千石,后转迁为郎。当时兰台令史傅毅是他的同事,二人皆以文闻名,班固与弟班超书曰:“武仲以能属文,为兰台令史,下笔不能自休。”此即“文人相轻”的典故。班固又奉诏完成其父所著书。
汉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窦宪率兵伐匈奴,班固随其出征,任中护军,行中郎将事,大破匈奴后,勒石燕然山的铭文,即出自班固手笔。
班固“不教学诸子,诸子多不遵法度”,洛阳令种竞被班固的家奴醉骂,怀恨未忘。汉和帝永元四年窦宪失势自杀,班固受牵连而被免官职,种竞利用窦宪事败之机,逮捕班固,日加笞辱。班固死在狱中,年六十一岁。此时所著《汉书》,八“表”及“天文志”均未完成。
班固著《汉书》未完成而卒,汉和帝命其妹班昭就东观藏书阁所存资料,续写班固遗作,然尚未完毕,班昭便卒。同郡的马续是班昭的门生,博览古今,汉和帝召其补成七“表”及“天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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