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录、收集民间口头文学有悠久的历史,至少春秋战国时期这方面就有了显著的成绩。此后历代都有著录,很多古代载籍在民间文学史上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早在《诗经》国风和小雅(一部分)中,就收集了西周到春秋时期的民间歌谣。宋人编纂的《乐府诗集》同样录载了相当丰富的汉魏六朝乐府民歌和杂歌谣辞,这些民间歌谣是古代诗歌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散文作品从春秋战国起就有记载,如《山海经》、西汉末“纬书”记述了许多原始形态的神话、传说,魏晋六朝兴起的志怪小说(如《述异记》、《续齐谐记》等)、后来编辑的《太平广记》及历代笔记中,也都保存有大量的民间传说故事。谚语的编辑是从宋代周守忠开始的,明代杨慎继续收集古今谚语、民谣,编有《古今谚》等。冯梦龙在民间文学辑录方面成绩最大,他编辑了《山歌》、《笑府》、《广笑府》、《黄山谜》等书,是难得的民间文学作品收集家。
中国古代关于历史和哲学的著述,往往引用民间文学作品说明问题;文人的文学创作中也多有以民间文学作品为题材或据以进行再创作的,这便以不同方式保存了古代人民的口头文学。例如,先秦诸子著作中就保存有大量的古代寓言。
古代关于民间文学的论述中国民间文学理论的产生也是很早的。《尚书·尧典》中有:“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是中国诗学上有代表性的言论,之后的《礼记·乐记》、《诗大序》等也都有类似的话。《诗经·魏风》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公羊家何休说“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淮南子·道应训》说“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都是讲民间歌谣产生于现实生活以及唱歌在劳动中的作用问题。
古人把作诗的方法系统化为赋、比、兴3种,特别是“兴”这种手法在民间歌谣中一直沿用至今。而它在2,000多年前就被发现,并给予准确的命名,可以看出中国古代诗学的发展程度。
宋代朱熹在《诗集传》序言中说:“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并在具体的注文中抛弃了汉代经学家那些把许多诗附会到史实上去的旧说,对赋、比、兴也有了较为简明确当的解释。
中国古代文献保存了相当丰富的神话、传说、故事的资料,可是,很多带有原始思维特点的神话、传说,在记录的时候往往被删削、节略而历史化,有的虽然未经改窜,但儒家对其中神怪的因素加以曲解,使之合理化。如《太平御览》引《尸子》所记孔子对“黄帝四面”的解释:子贡曰:“古者黄帝四面,信乎?”孔子曰:“黄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不计而耦,不约而成,此之谓‘四面’。”还有《吕氏春秋·察传》孔子把“夔一足”解释成“若夔者一而足矣,故曰‘夔一足’,非‘一足’也”。这种把神话、传说历史化的解释和作法,成为后代儒家把神话、传说历史化的重要依据。它除反映儒家理性主义思想之外,还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由于时代发展,某些远古神话已不能为后世所理解和信奉。从研究角度看,屈原的《天问》对许多古代神话、传说提出质疑,就是在这种时代条件下产生的。这类资料和创作对于研究古代神话、传说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里保留了许多古代小说的目录,并对古代小说的起源、意义等作了说明:“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对古代小说的这种看法,一直为后代史学家等所承袭。
东汉还有一些学者,如王充、应劭,他们对古文献所载和当时流传的神话、传说、民间风俗等,也用一种唯理主义观点去评价。例如关于共工怒触不周山,折天柱,绝地维的神话(《论衡·谈天篇》),燕太子丹致天雨粟、乌头白、马生角的感应(《风俗通义》卷二)等,都被认为不合事理,给以驳斥。一方面表现了这些学者具有朴素的唯物论思想,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他们还只能指出神话、传说的某些情节非实际生活所能有,对于古代神话、传说产生的社会条件及其思维特点,仍然缺乏理解。这种情况作为一定历史条件下的认识,是中国民间文艺学史上不能忽视的现象。至于他们著作中保留的古代神话传说资料,则更可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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