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炎武,明末清初经学家、思想家、文学家。苏州府昆山(今属江苏)亭林镇人。初名绛,字忠清,清兵南下时改名炎武,字宁人,曾自署蒋山傭,世称亭林先生。19岁参加“复社”,遂放弃科举而专务经世致用之学。清兵南下时,曾参加昆山、苏州两次武装抗清斗争。抗清失败后,怀着国破家亡之痛,奔走于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等地,结交联络各地抗清复明志士,踏查中原地理形势,以图抗清复明大业。
康熙七年(1668),为山东“黄培诗案”株连入狱,后经友人营救获释。其后清廷多次诱他参加纂修《明史》,均严词相拒。晚年定居陕西华阴,终老于山西曲沃。
顾炎武著述颇丰,主要有《日知录》、《日知录之余》、《左传杜解补正》、《九经误字》、《石经考》、《求古录》、《天下郡国利病书》、《五经同异》及《亭林文集》、《亭林诗集》、《亭林余集》、《明季实录》等。《日知录》是他的代表作。
顾炎武学问渊博,深通经史百家,尤精于音韵训诂之学。注重现实社会民生,特别是在国家典制、郡邑掌故、天文仪象、河漕、兵农等方面多有著述。他研究经学,反对空谈,注重据实证考,详核名实,辨别源流。晚年治经尤重考证,开清代朴学风气。
顾炎武主张“气物”论,他认为“盈天地者,皆气也”,“气聚而有体,谓之物,散而无形,谓之变”,“聚以气聚,散以气散”。在道器关系上他主张“非器则道无所寓”,实存的是器,道寓于器之中。
顾炎武提出“经学即理学”的著名命题,认为别无所谓理学。“今之所谓理学,禅学也”。他以明心见性等学说为空言、清谈,力倡“经世致用”,主张实用实功。顾炎武阐发了圣人之道在于“博学于文”、“行己有耻”的观点,提出圣人之道在于“博学有行”。自一身而至于天下国家都是当学之事,而耻者不在于恶衣恶食,而在于匹夫匹妇之不被其泽。提出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离开“行己有耻”之本,而讲空虚之学,只能是口说圣人之学实际是离圣人之道愈来愈远。
顾炎武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演进是有其必然性的。自汉以来,大多以为秦亡原因是废分封,立郡县,顾炎武则认为秦“不封建亡,封建亦亡”,因为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法则。分封与郡县都只适用于特定的历史阶段,二者都被历史淘汰的原因是“专”,分封制是由于封国专权,郡县制是君主专权,其根本的解决之策在于还政于民,兴民之利。顾炎武反对君主专权,主张“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他认为君主不是绝世之贵,而是天下的一个职分,不可妄自尊大,高高在上。君主的奉禄是完成自己职分的报酬,不可厚取民脂民膏而贪赃自享。顾炎武反对专制主义的法制,他认为集权使“法令日繁,治具日密”。专制主义的法制带来的后果是吏胥巧诈之徒“以法为市”,勒索民财,挟掣官府,则苛政如虎。他认为“徒法无用”,强调只有“正人心,厚风俗”,才是治天下的根本,这说明了其关于法制与道德关系的思考。在这个意义上,他提出“法古用夏”、“则古称先”的主张,他希冀民本、德政、法制相一致的理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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