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学,研究文学的性质及其发生、发展规律以及研究与文学有关的理论、批评的学科。这一术语是20世纪50年代从俄文翻译过来的,直译应为“文学学”,意为“关于文学的学问”,由于不符合汉语的习惯而称之为“文艺学”。文艺学的历史悠久,几乎与文学同时出现。
在中国,一般将文艺学分为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三个主要部分,也有观点加上文学理论史和文学批评史,从而细分为五个组成部分。文艺学的三个组成部分具有不同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文学理论常常从美学、认识论、社会学、心理学等各种角度研究文学的内在构成和外在关系的基本规律;文学史研究以往文学的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及其自身继承、革新的内在联系;文学批评则对文学作品、文学的创作和接受以及文学运动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历史的和美学的评判,它与文学现状联系得更紧密些。这三部分的关系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的。文学理论研究的是与文学有关的原理、范畴,要以文学史所提供的大量具体的文学作品和文学批评实践所取得的理论认识为基础;文学史研究又得益于文学理论所阐明的某些具有共性的原理、范畴;文学批评研究则往往直接地以文学理论为依据。此外,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的关系更加密切,研究者往往是在具体的文学批评实践中总结出某种关于文学的理论的。哲学与美学同文艺学关系密切,它们往往构成文艺学发展的理论与方法论基础;同时,语言学、宗教、社会学、历史学、民俗学等其他人文学科也对文艺学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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