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1年12月17日未时生于上海川沙县。
1893年随母去台湾其父胡传任所。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随母离台回上海,后回祖籍安徽绩溪上庄,进家塾读书。其父胡传病终于厦门。
1904年与江冬秀订婚,从三兄到上海,入梅溪学堂。
1905年进澄衷学堂。
1906年考取中国公学。
1908年入中国新公学,兼任英文教员。
1910年留学美国,入康乃尔大学选读农科。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
1915年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师从于杜威。
1917年初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同年,通过哲学博士学位的最后考试,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参加编辑《新青年》,回安徽绩溪与江冬秀结婚。
1919年接办《每周评论》,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主张改良主义,挑起“问题与主义论战”。
1920年离开《新青年》,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今南京大学)暑期学校讲学。
1922年任国立北京大学教务长,创办《努力周报》。在《努力周报》第二期(5月14日)与蔡元培、李大钊、陶行知、梁漱溟等联名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
1924年与陈西滢、王世杰等创办《现代评论》周刊。
1925年2月,参加北京善后会议,并参与起草部分会议文件。
1926年与其师郭秉文等人在美国发起成立华美协进社。
1926年7月—1927年5月游历英国、法国、美国、日本诸国。
1927年正式取得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与徐志摩等组织成立新月书店。
1928年创办《新月》月刊。任中国公学校长。
1929年在《新月》杂志上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标志着“人权运动”的开始,随后发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知难,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
1930年1月胡适、罗隆基、梁实秋三人有关人权问题的文章结集为《人权论集》交新月书店出版,后被国民党政府查禁。4月10日在《我们走那条路》中提出:“要铲除打倒的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五大仇敌”。
1932年任国立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兼中国文学系主任,并邀蒋廷黻、丁文江、傅斯年、翁文灏创办《独立评论》,胡适先后共为其撰写了1309篇文章。
1938年任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
1942年9月8日,辞去驻美大使一职,旅居纽约,从事学术研究。
1943年应聘为美国国会图书馆东方部名誉顾问。
1944年9月在哈佛大学讲学。
1945年出任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团代表在旧金山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以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团首席代表的身分,在伦敦出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制订该组织的宪章。
1946年7月回到北平,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
1949年赴美国,发表〈共产党统治下决没有自由:跋所谓陈垣给胡适的一封公开信〉2,旅美时,与张爱玲相识,结下友谊;《自由中国》创刊,胡适任名义上的“发行人”。后其负责人雷震被捕,胡适一度受到株连。
1950年应聘为普林斯敦大学葛思德东方图书馆馆长。
1957年11月任中华民国中央研究院院长。
1962年2月24日于中央研究院开会时心脏病猝发病逝于台北南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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