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歌行的兴起,与当时音乐歌曲的繁盛以及唱诗之风的流行密切相关。据《旧唐书·音乐志》记载:唐代音乐门类众多,前朝遗曲尚有大量留存。单就宫中载录而言,南朝清乐“武太后之时,犹有六十三曲”,又有“周、隋以来,管弦杂曲将数百曲……其曲度皆时俗所知”。除了前代旧曲,又有少数民族(所谓南蛮、北狄、东夷、西戎)的乐曲。另外还有当朝人所创作的新曲,如唐玄宗李隆基曾“制新曲四十余,又新制乐谱”。
“又自开元以来,歌者杂用胡夷里巷之曲”。在这种音乐氛围里,歌曲之流行自然不难想象。以歌诗入唱词,见于记载者不胜枚举。《旧唐书·音乐志》载:太常寺“旧相传有宫、商、角、徵、羽《?乐》五调歌词各一卷,……词多郑、卫,皆近代词人杂诗”。唐代不仅绝句可唱,律诗可唱,而且歌行亦可以歌唱。
据《唐诗纪事》载:天宝末,唐玄宗尝登勤政楼,梨园弟子唱李峤《汾阴行》至“富贵荣华能几时”以下四句时,玄宗赞曰“(李)峤真才子也”!又据《旧唐书·元稹传》记载,元稹“尝为《长庆宫辞》数十百篇,京师竞相传唱”。又唐宣宗《吊白居易》诗云:“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以上《汾阴行》、《长庆宫词》、《琵琶行》都是七言,这些是七言歌行可唱的明证。唐代七言歌行的繁荣,与唱诗风气的盛行不无关联。
唐人唱诗,可以分为有音乐的伴唱与徒歌两种。唐代常见伴唱的乐器除中土原有的琴、瑟、笙、箫之外,还有少数民族传入的琵琶、羌笛、胡笳、箜篌、羯鼓等,故唐诗中有琴歌、笙歌、胡笳曲、箜篌谣之名。然而唐人唱诗在当时更多的是徒歌,所谓醉歌、狂歌、击节而歌、浩歌伴舞、高歌唱和等,多属此类。
这种唱诗不拘场景,即兴而发,自由自在,在形式上较具随意性。歌唱中可能套用某些流行的歌曲旋律,当歌词较长时,则将曲调循环往复,以适应需要。
在这种音乐艺术氛围中茁壮成长的七言歌行,便逐渐形成了自己特殊的体式与风采。七言歌行上承乐府诗即事抒情的传统,旁取格律诗玲珑精致的风姿,意脉流荡,波澜开合,曼词丽调,风情万种。所以七言歌行应是乐府与格律诗相结合的产物。风会所趋,使唐代诗人创作了大量的七言歌行作品。这些作品中,真正被之管弦、播于乐章的只是其中极少的部分,大量的还是作为诗篇流行于世。《文体明辨序说》论曰:“歌行有有声有词者,乐府所载诸歌是也;有有词无声者,后人所作诸歌是也。……故今不入乐府,而以近体歌行括之,使学者知其源之有自、而流之有别也。”大量的七言歌行未能用于实际的歌唱,因此只能算是一种“拟歌词”(或曰“准歌词”)。白居易《新乐府序》称新乐府诗“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温庭筠《榜国子监》称进士所纳诗篇“声词激切,曲备风谣”,便指明了这些作品“拟歌词”的性质。至于他们在实际上能否用于歌唱,则是另一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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