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律诗概述①

  七言律诗的兴起,晚于五言律诗。它起源于南北朝,萌芽于齐梁新体诗,定型于初盛唐之间。初唐沈佺期、宋之问、杜审言、李峤始有成篇,至盛唐,王维、李颀、岑参、贾至诸人刻意锤炼,方使它在体制上达到纯熟,而崔颢、李白仍有骈散交杂、半古半律之作。这一时期的七言律诗虽亦有高华秀朗的名篇,但内容上绝大多数属于奉和应制、酬赠,比之五言律诗更见狭窄。同时,盛唐时期李白、王维、高适等诗人的七律,多有失对、失粘、重字之误。到了杜甫,七言律诗才展示其诗体潜力而打开艺术天地。杜甫全面开辟了律诗的境界,时事政论、身世怀抱、风土人情、文物古迹,一概熔铸于精严的格律之中,把这一诗体的价值提到了足与古诗、绝句并立相峙的高度。

  杜甫以下至中唐时期,七言律体未能推陈出新。晚唐时期,七言律诗则打开了新局面。温庭筠、李商隐、杜牧这几位七律圣手不仅修整了律诗的形体,而且改造了律诗的气质,把律诗艺术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明人胡应麟在《诗薮》内编卷五中总结了唐代七言律诗的发展历程:“唐七言律自杜审言、沈佺期首创工密。至崔颢、李白时出古,一变也。高、岑、王、李,风格大备,又一变也。杜陵雄深浩荡,超忽纵横,又一变也。”

  五代时期七言律诗乏善可陈。宋代七律创作延续了杜甫和中晚唐诗人的创新努力并在“江西诗派”手中逐渐定型,走出了一条以理趣见长、以议论为诗的新路子,佳作不少。元明清以下,七言律诗逐渐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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