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传统,尤其是民间文学很早就引起文人学士包括汉族文人的注意,在历代文献史料中留下了丰富的记载,一些民族很早就有民间口头文学的书面抄本流传后世,一些杰出的古代少数民族作家有作品甚至文集传世。例如,汉代刘向《说苑·善说》所载的《越人歌》就是公元前500余年时的古越人(南方少数民族)所创作的民歌。又如《后汉书·西南夷列传》中的《白狼王歌》是汉代氐羌人所作。据记载,东汉明帝永平年间,益州刺史朱辅大力宣传汉朝政策,“白狼王唐菆等慕化归义,作诗三章”,后由汉官“译其辞语”呈送汉京。可见对少数民族文学的收集记录具有悠久历史。但是,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和研究成为一项有意识推动的事业,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20世纪50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面的民族普查和民族确认工作,对各民族的风俗、宗教、语言和民间文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这次普查工作在确立各民族的政治地位、明确各少数民族成员民族身份的同时,也将少数民族的文学创作和研究事业纳入国家文化发展和学术事业的统一规划。“少数民族文学”这一概念得以界定后,这个有着独特研究对象的学科随之确立。
少数民族文学不仅包括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创作和流传的作品,也包括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或其他语种创作的文学作品。少数民族作家使用双语创作的现象在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南北朝时期、元代和清代尤其令人瞩目,在民族融合和文化交流日益深化的当今则更加突出。双语创作现象不仅发生在作家的创作中,有时也发生在那些民族杂居地区的民间文艺形式中,如“蛮汉剧”等就是兼用相邻地区通行的两种民族语言的民间艺术样式。这些创作在呈现浓郁的本民族传统的同时,也日益融于整个中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之中。
包括文学在内的各少数民族文化和汉族文化一直保持着密切的相互联系和相互渗透。一方面,汉民族大量的优秀文学作品一直保持着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强大的影响力,是包括各少数民族在内的周边各民族文学效法和学习的典范。另一方面,周边各民族也自始至终源源不断地为汉语文学输送新鲜血液,丰富汉语文学的题材和风格,不断刺激汉语文学的生命力。例如,发源于南方楚民族祭神颂歌的楚辞在汉代演变为盛极一时的汉赋文体;南北朝时期随着北方民族入主中原,也造就了北朝诗歌刚健粗犷的整体风格;唐代文学的全面繁荣,则与西域文化和文学传统的影响息息相关;元代散曲和杂剧的发达,也与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密不可分。
由于自然和文化各方面的原因,中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发展程度存在很大的差异,有些民族很早就开始使用文字,因此形成了独特的书面文学传统。有些民族则迄今为止还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其文学传统仍主要以史诗、歌谣、神话、故事讲述、仪式戏剧等民间文学的形式体现于口头传统中。因此,民间文学仍然是少数民族文学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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