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杜牧
其 一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其 二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尊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诗题与背景:
《赠别》是唐代诗人杜牧所作的七言绝句组诗,共二首。这二首诗作于大和九年(835年)离扬州赴长安时。
大和七年(833年),杜牧被淮南节度使牛僧孺授予推官一职,后转为掌书记,负责节度使府的公文往来。这时杜牧居住在扬州,当时他三十一二岁,颇好宴游。他在扬州期间,与青楼女子多有来往,诗酒风流,放浪形骸。大和九年(835年),杜牧33岁,被朝廷征为监察御史,赴长安任职。
逐句释义:(其一)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姿态美好举止轻盈正是十三四岁的年华,犹如早春二月里含苞待放的娇嫩豆蔻。
娉(pīng)娉袅(niǎo)袅:形容女子苗条俊美,体态轻盈。
十三余:十三四岁。
豆蔻:多年生草本植物,至初夏开花,二月初尚未开,故以喻处女,后因称十三四岁女子为豆蔻年华。
梢头:喻娇嫩。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春风十里扬州路上,多少卷起珠帘处的美艳女子都不如她。
春风十里:指繁华富盛、佳丽众多的扬州城。
珠帘:用线穿成一条条垂直串珠构成的帘幕。形容帘子华丽精美。
卷上珠帘总不如:意谓一路上珠帘卷处,看到的女子,总不及作者所赠别的那一个。
逐句释义:(其二)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尊前笑不成:多情的人却像是无情人儿一样,只觉得酒筵上要笑却笑不出声。
唯觉:只觉得。
尊:古代盛酒的器具,酒杯。一作“樽”。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蜡烛有心它还会依依惜别,替离别的人流泪到天明。
惜别:舍不得分别。
垂泪:指蜡烛燃烧时滴下的烛泪,比喻人(因悲伤)流眼泪。
《赠别》题图
作品赏析:
《赠别》二首是一组赠别诗,是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第一首重在赞颂对方的美丽,引起惜别之意,写得极为流畅坦荡。第二首重在写惜别,抒发与歌妓难分难舍的情怀,写得比较含蓄蕴藉。
于邺《扬州记梦》载:“牧少隽,性疏野放荡,虽为检刻,而不能自禁。”从这两首诗作来看,当属不虚。这两首诗寓真情于形象之中,既独立成篇,又浑然一体。在表达真情上是一致的:不流于轻薄,显得倩丽而高雅。在表现手法上又是有别的:第一首暗中作比,极力夸张,既有实写,又有虚拟,其烘托比照,使形象异常鲜明。第二首议论陡起,移情于境,既诉诸言内,又诉诸言外,充分调动了语言的抒情性、启发性和暗示性,给人以无穷的联想。在林林总总的惜别遗赠之作中,此诗可谓别具一格。
第一首重在写对方的美丽,赞扬她是扬州歌妓中美艳第一。手法上强此弱彼,语言精萃麻利,挥洒自如,情感真挚明朗。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首句正面描述的女子美丽。“娉娉袅袅”,是身姿轻盈美好的样子,“十三余”,则是女子的芳龄。次句用“豆蔻”来比喻这位女子。豆蔻至初夏开花,二月初尚未开,故以喻处女。“梢头”,喻娇嫩。通过形象的比喻,进一步突出这位妙龄女子的可爱。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写扬州路的繁华景象,渲染出大都会的富丽豪华气派,使人如身临其境。末句展现了扬州美女如云的景况,突出这位歌女的美丽。“卷上珠帘”则看得见“高楼红袖”,而扬州路上不知有多少珠帘,所有帘下不知有多少红衣翠袖的美人,但“卷上珠帘总不如”。不如谁?谁不如?诗中都未明说,含吐不露,但读者已完全能意会了。这里“卷上珠帘”四字用得很不平常,它不但使“总不如”的结论更形象,更有说服力;而且将扬州珠光宝气的繁华气象一并传出。诗用压低扬州所有美人来突出一人之美,有众星拱月的效果。
名家点评:
杨慎《升庵诗话》:杜牧之诗:“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刘孟熙谓:《本草》云:“豆蔻未开者,谓之含胎花。言少而娠也。”……牧之诗本咏娼女,言其美而且少,未经事人,如豆蔻花之未开耳。此为风情言,非为求嗣言也。若娼而娠,人方厌之,以为“绿叶成阴”矣,何事入咏乎?
吴景旭《历代诗话》:嵇含《南方草木状》云:豆蔻花,其苗如芦,其叶似姜,其花作穗,嫩叶卷之而生。花微红,穗头深色;叶渐舒,花渐出。……《本草》亦状其花之吐而尚含蕴于叶间,有如人之娠耳,孟熙正引此意,非直谓少女之娠也。升庵误会“少而娠”之语,添出“求嗣”一案,可笑。
《因树屋书影》:杜牧之诗:“婷婷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此花无实,不与草豆蔻同种。每蕊心有两瓣相并,词人托兴曰比目、连理云(《桂海虞衡志》云),读此,始知诗人用“豆蔻”之目。
第二首重在写惜别。虽写艳情,但厚重而不轻佻,诚挚而不薄幸,看来作者和这位年少歌妓是有真情实感的。诗歌以精炼流畅、清新俊逸的语言,表达了缠绵悱恻的离别情思,风流蕴藉,意境深远,余味悠长。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尊前笑不成”,起句从“无情”入笔,着一“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可见爱之深、情之多,以至用任何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他内心的多情。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作者把这种情人离别时最真切的感受写了出来。次句写离别之悲苦,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作者多想对着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但因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因“多情”,“笑不成”是因太多情,不忍离别。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作者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致。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借物抒情,描绘离别时的情境。“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作者的眼里烛芯却变成了“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有心”“垂泪”,蜡烛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的离别而伤心了。“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点出了告别宴饮时间之长,作者与意中人不堪分离的情状尽在其中。
名家点评:
张戒《岁寒堂诗话》:杜牧之云:“多情却似总无情……”意非不佳,然而词意浅露,略无馀蕴。元、白、张籍,其病正在此:只知道得人心中事,而不知道尽则又浅露也。
黄叔灿《唐诗笺注》:曰“却似”,曰“唯觉”,形容妙矣。下却借蜡烛托寄,曰“有心”,曰“替人”,更妙。宋人评牧之诗:豪而艳,宕而丽,其绝句于晚唐中尤为出色。
《精选评注五朝诗学津梁》:不言人而言烛,衬笔绝佳。
《唐诗三百首》古籍版本之一113 《唐诗三百首》古籍版本之一114
作者简介:
杜牧(803—约852年),唐朝诗人。字牧之,号樊川居士,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杜佑孙。大和二年进士,曾为江西观察使、宣歙观察使沈传师和淮南节度使牛僧孺的幕僚,历任监察御史,黄、池、睦诸州刺史,后入为司勋员外郎,官终中书舍人。以济世之才自负。诗文中多指陈时政之作。写景抒情的小诗,多清丽生动。其诗在晚唐成就颇高,后人称杜甫为“老杜”,称其为“小杜”。又与李商隐并称“小李杜”。因晚年居长安南樊川别墅,故后世称“杜樊川”。有《樊川文集》二十卷传世,其中诗四卷。又有宋人补编的《樊川外集》和《樊川别集》各一卷。《全唐诗》收杜牧诗八卷。(新、旧《唐书》本传、《唐才子传》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