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时期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人类社会在持续不断的档案管理活动中积累了许多经验,主要是在整理和编目方面。16世纪中期,在欧洲反封建的新文化运动中,即文艺复兴时期就出现了早期的档案工作著作,如J.von拉明根著的《怎样才算一个完美的登记室》和《登记室及其机构和管理》。在中国,从商代至清代间,在档案的保管、鉴定、整理、编目、编纂等方面逐步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并形成了一些思想和方法。古代社会出现的档案学思想因素和萌芽是局部的、片段的、经验性的知识,尚未形成科学的知识体系,但为档案学的形成准备了条件。欧美档案学的形成和发展
18世纪末以后,欧洲一些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推动下,对档案工作进行改革,建立国家档案馆,颁布档案馆条例和其他规章制度,提出“档案公开”原则,兴办档案学校等,发展成一项国家事业,从而为档案学的创建提供了条件。19世纪初叶,“档案学”概念首先在德国出现。1804年J.A.奥格写的《一种档案学理论思想》和1834年创办的《档案学、古文书学、历史》杂志,都使用了档案学概念。1885年法国学者C.-V.朗格卢瓦发表了《关于档案馆的科学》一文,首次提出档案学是一门科学的见解。19世纪,欧洲许多学者对档案馆的性质、地位、作用以及档案的整理、鉴定、编目、利用、公布等作了广泛的探讨,档案整理理论是欧洲档案学形成时期所探讨的核心问题,档案学者们先后提出了事由原则、尊重全宗原则和来源原则。1898年出版的荷兰档案学家S.缪勒、J.A.斐斯和R.福罗英合著的《档案整理与编目手册》,系统阐述了档案整理与编目方面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其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对全宗理论的深刻论述,提出了档案全宗的有机联系和不可分散原则。进入20世纪,档案学著作不断增多,代表作有英国H.詹金森著的《档案管理手册》(1922)、意大利E.卡萨诺瓦著的《档案学》(1928)、德国A.布伦内克著的《档案学》(1953)、美国T.R.谢伦伯格著的《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1956)等。
俄国在1917年十月革命前已经出版了一些档案著作,十月革命后建立了社会主义档案事业,档案学也迅速发展。1918年颁布的《列宁档案法令》奠定了国家档案全宗理论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的基础。苏联解体后,1993年和2004年,俄罗斯颁布了《俄罗斯联邦全宗和档案馆法》、《俄罗斯联邦档案事业法》。
中国档案学的形成和发展
辛亥革命后,一向秘藏清宫的明清档案不再为皇家所专有。20世纪20年代初,由于大内档案流散到社会,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并开展了收集整理明清档案的活动。30年代,史学界人士沈兼士、徐中舒、吴晗、郑天挺、方甦生等撰写了不少文章,对明清档案的史料价值和整理与编目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国民政府机关为提高行政效率发起文书档案改革运动,一些行政工作者和档案工作者对现行机关档案室的档案管理进行了研究,出版了一批档案管理著作,如何鲁成的《档案管理与整理》(1938)等。40年代中国开始兴办档案专业教育,在武昌文华图书馆专科学校设立档案管理专科,在重庆创办崇实私立档案学校,并出版了殷钟麒编著的《中国档案管理新论》(1949)。民国时期的档案学研究,是由史学界、行政界和档案教育界从各自需要的角度研究档案管理问题,对建设和发展中国档案学有一定贡献,但局限在对明清档案整理和现行机关档案管理的经验总结方面,缺乏理论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建立了国家规模的档案事业,为档案学研究开辟了广阔道路。195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提出应加强对档案学及其辅助科目的研究。中国制订的历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都列入了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内容。中国重视档案学学科体系的建设。20世纪50~60年代中期,创建了文书学、档案管理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学、档案保护技术学、中国档案事业史、外国档案事业史、文献编纂学等诸学科。80年代以后,又增加了档案学概论、电子文件管理等学科,建立了档案学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应用技术并重的档案学科体系。中国提出和论证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的原则,按照档案形成规律和保持档案的历史联系管理档案的原则,档案工作要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原则等,是指导中国档案事业建设的重要理论。中国对档案科学技术研究给予鼓励,中国设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档案学会优秀成果奖等奖项,对优秀的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给予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