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指档案对于人们和社会的意义与作用。从实质上说什么是档案的价值,它是由什么决定的,长期以来各国档案界都有争议。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四种:
- 档案价值即指档案的使用价值,它是客观存在的,与人们的需求无关。
- 档案价值是由人们的需求决定的主观产物,没有也不可能有客观的价值标准。
- 档案价值是凝结在档案中的劳动,档案价值的大小决定于形成档案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
- 档案价值是社会主体和档案客体之间的关系范畴,即档案对利用者需求的满足及其程度的表现形式。
一般认为,档案的价值由档案本身的各种因素和社会对档案的利用和需求二者的结合所决定。
档案价值的结构
档案具有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档案是由作为办事工具的文件转化而来的历史陈迹,档案载体上又保有真切的原始标记,如当事人的手稿或签署,机关或个人的印信,有的则是原来形象和声音的照录。它客观地记录了当事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既往的各种情况,成为查考、争辩和处理事务的真凭实据。同时,档案又记载了历史活动的事实和过程,以及经济、政治和科学文化活动等各方面的成果和经验教训。它作为信息的一种原始贮存形式,给人们提供大量的情报和知识。档案的凭证和情报价值,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的查考凭据;生产建设的参考依据;政治活动的必要手段;科学研究的可靠资料;文化教育的生动素材;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权益的法律书证。
实现档案价值的规律
- 档案价值的扩展律 首先表现在档案利用者从形成单位向全社会的扩展。档案具有对形成机关的作用和对社会作用的双重性,前者被称为第一价值,后者被称为第二价值。档案形成之初的若干时间内,利用者主要限于本部门或本单位内部,社会各界的利用、需求不突出,并且难以实现,随着现行作用逐渐淡化以至完结,档案成为社会共有的信息资源,档案的第一价值向第二价值过渡,利用者的范围从形成机关扩展到了全社会。另一方面,档案从产生时的特定作用逐渐发生变异,向多元化扩展。档案形成之初的作用一般比较单纯,主要在发挥行政或业务方面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作用就会表现出很强的多元化趋势,逐渐向科学、文化、教育、司法、休闲等各个方面扩展。如行政档案可以为人口学研究提供微观数据;技术档案可作为边界谈判的证据等。
- 档案价值的时效律 首先,并不是所有档案的价值时效期都一样长,有的档案具有长远价值,需要永久保存,而有的档案则仅在一定时期有利用价值,只需定期保存。不同种类档案的时效律有不同的特点,其中有些类型的时效律比较明显。比如,基建档案随所反映的实体对象的报废而失去利用价值;而天文、气象等档案则会因科学研究的需要而保留较长的时间。其次,档案的作用也具有时效律。很多档案作用的变化都直接与时间有关系,特定的档案与其专门的作用和特定的时期相对应,比如账册、房地契,最初主要发挥管理和司法证据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就逐渐变成史学研究的材料。
- 档案行政作用的递减律和科学文化作用的递增律 在国际档案界,将档案多方面的作用概括为行政作用和科学文化作用两个方面。对于特定的档案,行政作用和科学文化作用一直同时并存,但二者的作用在特定时间并不均衡。档案形成之初,它与行政和业务还有很多联系,其中有些政策、法令性的文件还具有现行效用;而保存一段时间之后,档案与现行事务的联系越来越少,行政查考的必要性逐渐淡化,档案的机密性也日趋减弱,利用者则更多地从科学文化研究的角度使用档案。充分认识和理解这一规律,有助于解放思想,推动档案工作由封闭型、半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更合理更广泛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科学文化建设、为社会各方面服务。
- 实现档案价值的条件律 档案价值能否实现,档案作用发挥的程度如何,取决于一定的条件。基本条件一般有四个方面:其一,档案利用实践。档案在日常存放的静态中,价值处于潜在阶段,只有在利用的过程中,才能真正表现出档案的价值,并验证和提高人们对档案价值的认识。其二,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对社会利用的需求和可能提供利用的程度有很大的制约作用。社会生产力水平和民主化程度的提高,会为档案的开放利用提供更多好的条件。其三,社会档案意识。人们对档案的认识水平、重视程度和利用动机影响档案作用的发挥,人们的档案意识越强,档案价值越能充分实现。其四,档案管理水平直接决定档案发挥作用的能力。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完善规章制度、加快档案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对于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