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图书馆法》第一节规定该馆的基本职能为保护、发展、揭示和改善馆藏及其设施,为学术界、研究部门、工商业和其他信息使用领域提供参考咨询、文献、书目及其他服务。
1. 出版物呈缴机构,国家文献典藏中心;
2. 政府出版物国际计划中心,保证全国各类咨询、研究以及信息服务所需要外文资料之获得;
3. 集中式文献提供服务;
4. 全国寄存图书馆,典藏其他馆淘汰的资料;
5. 以磁带、光盘、卡片及书本形式建立、传播和利用书目记录,定期全面地报道国内外出版物,提供多功能联机检索并促进文献着录标准化;
6. 开展与国内外图书馆、档案馆和信息机构的合作,帮助读者在更广阔的领域里获得所需要的资料;
7. 确定图书馆、信息以及其他有关活动中优先研究和发展的项目;
8. 扶持为国家馆藏做出贡献的其他图书馆。
目前该馆为自己制订的使命是--通过其学术、研究及创新提供对馆藏及信息的存取,培养、鼓励、促进对知识的追求,所以必须保证:
·妥善保存覆盖面完整的全国出版资料及记录;
·供所需人员对馆藏及世界性知识的使用;
·通过公共宣传促使更多人了解、享用和欣赏藏品;
·通过提供恰当的图书馆服务和开展合作,巩固英国图书馆全国网络各方面的能力和效率;
·在国际图书馆界起领导作用;
·利用专家和开发新信息技术满足用户需求;
·争取有效资源,完成我们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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