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戏曲音乐中声乐居于主导地位,声乐是构成戏曲音乐的主体。戏曲音乐刻画人物形象,主要依靠声乐,即优美的唱腔与动人的演唱。表演艺术要讲唱念做打4功,而唱功则居于四功之首,可见歌唱在戏曲中之重要。戏曲中的唱腔,大体上可分为如下3类:
1.抒情性唱腔 这类唱腔多为四拍子或慢二拍子的曲调,甚至还有八拍子的,其特点为字少声多,旋律性强。即所谓词情少而声情多,长于抒发内在感情。
2.叙事性唱腔 多为快二拍子或一拍子的曲调,也间或有紧打慢唱的曲调,其特点为字多声少,朗诵性强,即所谓词情多而声情少,适用于叙述、对答的场合。
3.戏剧性唱腔 这类唱腔多为节拍自由的散板,由于它不受固定节拍的限制,节奏的伸缩有极大的灵活性,因而长于表现激昂强烈的感情。这3类曲调的交替运用,构成了戏曲音乐变化多端的戏剧性。戏曲音乐在结构形式上虽存在着曲牌联套与板式变化两大体系,曲牌及板式的种类繁多,名称各异,但基本上都是由这3类曲调构成。
戏曲演唱艺术,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独特风格与专业技巧。戏曲演唱注重字与声、声与情之间的关系。清晰准确地表达字音与词义,是唱功的第一要求,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演唱方法与技巧。这些技巧的掌握运用不是演唱的最终目的,而以唱出曲情,以情动人,才是演唱艺术最高的审美标准。
器乐在戏曲音乐中虽处于辅助地位,但它有声乐所不及的长处。器乐包括多种类型的管弦(丝竹)乐器与打击乐器。每一种乐器都有其不同的性能与色彩,如图中所示为京剧传统乐器。打击乐器以音响强烈节奏鲜明为特色,在戏曲中运用极广,有突出的艺术效果。器乐的首要任务是为歌唱伴奏。虽然有少数剧种是以无伴奏的清唱为特点的,这种清唱也还是不能离开打击乐的伴奏。传统的说法,认为器乐伴奏的作用是“托腔保调”,即指伴奏既是为辅助、衬托唱腔而存在的,同时又对演唱起托保、领带的作用,并在调高、节奏、速度等方面对演唱加以规范。器乐也有它独立的烘托表演、描写环境、渲染气氛等作用。戏曲音乐中各种各样的器乐曲牌,打击乐的各种锣鼓点,构成戏曲中的场景音乐。传统戏曲对这类场景音乐的运用,以力求简练为上乘。戏曲乐队的传统的特点是少而精,但乐队伴奏与演唱、表演的配合往往能达到水乳交融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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