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元 1492 年哥伦布指挥其船队,从西班牙启航驶向西方时,他的目的是为寻找一条通向亚洲这块盛产贵重香料的大陆的新航线。他的船队第一次到达巴哈马群岛和古巴,便误认为到达了东方的印度,所以便称这些岛屿为西印度群岛,称所遇到的当地居民为印第安人。继此之后他又曾 3 次西航,曾到过中美洲、南美洲大陆的沿海地带,然而这位伟大的航海家至死都不知道他发现的是一个新大陆,所遇到的是在这块大陆上创造了灿烂文明的美洲原住居民。历史有时就是这样具有讽刺性,哥伦布所犯的这个东西颠倒的错误却被后人继承下来。“印第安”这个词直到 500 年后的今天仍被人们作为美洲土著居民的称谓。
所谓的印第安人大约从 2 万年前起便开始生活在这块大陆上。关于他们的来源有各种不同的说法,但较多的人认为他们是来自亚洲,是远古时代从亚洲东北部,通过当时完全封冻的白令海峡迁徙到北美洲的阿拉斯加的。这些移民部落慢慢地南下,从北美扩散到中美和南美这些动植物资源都很丰富的地区。散居在这片广袤土地上的各个印第安部落发展培育出与亚洲文明有血缘关系,同时又具有美洲特色的土著文明。当然也有部分人认为印第安文明是后世由中国人横渡太平洋传播到美洲去的,例如“殷人东渡”之说,但这些仅为依据古籍的片言只语而进行的假设,至今尚未能提出有说服力的证据。
通过考古发现和几代学者的研究,现在可以确认,在美洲的不同地区先后曾出现过几种印第安文明。在中美洲最重要的有奥尔梅卡、玛雅、托尔特克和阿兹特克文明,分布在现今墨西哥、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几个国家里。尽管它们的发展程度不一,但如下特点是共有的;①有象形文字和树皮书;②有地图;③使用一年 365 天的太阳历;④有先进的天文知识;⑤吸烟;⑥崇拜蛇;⑦以玉米、豆类和瓜类为基本食品。这些现象说明这几种文明可能均起源于最古老的奥尔梅卡文明。
而在南美洲最有代表性的、发展水平最高的是位于现今秘鲁沿海和山区的印加文明,这个帝国的臣民崇拜太阳神,具有高超的建筑技艺、结绳记事和计算。以上这些美洲土著的古代文化遗产现今仍在不同程度上留存在各地印第安人的习俗与艺术之中。
在哥伦布到达美洲之前,这里原住居民的音乐艺术亦已发展到相当的水准。从保存下来的极少量材料中我们大体可以了解到当时的印第安人使用体鸣、膜鸣和气鸣三大类乐器。体鸣乐器具体包括形似木鱼的龟甲鼓;水鼓(将
半个葫芦置于水盆中,用带棱的木棍刮奏发声);形似洗衣板状的刮器;魔鬼罐,将干葫芦掏空,上蒙薄膜,插入木棍,摇动发声;台波纳斯特里琴,将一块木头或石头挖成凹形,内放簧片敲击发声。膜鸣乐器包括框式和盘式手鼓、立式大鼓和 U 形鼓等,采用敲击、摩擦和摇动等方法演奏。气鸣乐器有呈球状的奥卡林笛、骨笛、排箫、带活塞的长号、螺号等。
从多种乐器具有共同音高这一点分析,当时的印第安人已具有相对稳定的音高感。他们从长期的音乐实践中筛选出一些具有协和关系和调性功能的音来构成旋律。就总体而言,印第安音乐具有明显的无半音 5 声音阶的倾向,但也有少量乐器可奏出包含半音的 7 声音阶旋律。他们的曲调下行多于上行,并经常出现同音反复,2 度的级进和 3 度、4 度的跳进是乐曲中常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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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程。除自由节奏之外印第安音乐多采用 4 或 4 节拍以及它们互相的交替。歌曲的演唱既有发声松弛的哼唱,也有声嘶力竭的呼喊。无论是声乐还是器乐,基本上都是单声部的独唱(奏)和齐唱(奏)。下面是一首墨西哥北部印第安人赞颂太阳的乐曲,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他们音乐的一些特点。
谱例(51)印第安乐曲
印第安音乐的体裁是按功能划分的,有宗教、巫术、狩猎、农耕、战争、风俗等多种类型,其中既有歌曲,也有歌舞曲,纯粹的器乐曲较少见,乐器主要用于为这两种体裁伴奏。至今仍在印第安人中流行的歌舞体裁有墨西哥北部的鹿舞,它表现鹿与狼搏斗的故事,由男声伴唱,刮器、小笛和水鼓伴奏;墨西哥南部的盖特萨尔舞蹈,它是描写神话中的一种长有多彩羽毛的长尾鸟的,学者们普遍认为它起源于玛雅时代;秘鲁的剪刀舞;安底斯山区的瓦依诺舞等等。
以上所叙述的印第安音乐的特点虽然多数是从现有的音乐中总结出来的,但它仍能在相当大程度上反映古代印第安音乐的面貌,并且与西方殖民者刚到达美洲时的零星记载大体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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