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一个多么煊赫的名字,人类历史上少有的文学天才。面对《莎士比亚全集》里的三十七部剧本,两首长诗和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我们只有顶礼膜拜,献上热烈的赞美:雄伟、壮丽、丰富,堪与大自然媲美;广阔而又细腻有如人的心灵;充沛的语言象阳光一样普照万物
然而我们的语言太贫乏了。
而莎士比亚是说不尽的。
自莎士比亚去世到现在的三百多年间,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那就是,历史上真的有过这样一位剧作家吗?为什么有这种怀疑?是因为他太伟大,他的艺术太高超以致于后世的人们不能理解,遂疑心是出自天工而非人力?或者是因为时代久远,作者的生平事迹湮没无闻?本来,有了实实在在的全集,即使我们对作者的生平了解不多或根本不了解,也不会影响我们对优美作品的欣赏。
但人们追求真理和科学准确性的信念是坚定的。而且知人论事,对于更好理解和欣赏作品也大有裨益。在西方文学史上,学者们对古希腊的英雄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属名也曾有过长时间的争论。行吟的盲诗人荷马真的存在吗?是他创作了这两部巨著,还是他整理人民群众中流传的故事,编纂而成?关于莎士比亚身世的争论,还有其他方面的内容,那就是,从有限的传记材料中知道他出身低微,文化修养很低,有些人就认定如此多的杰作不可能是他所写,现在归在他的名下的这些作品出自他人之手。
不少人认为这个人是莎士比亚同时代的大哲学家、政治家弗兰西斯·培根,这个观点早在十八世纪就由赫伯特·劳伦斯提出,后来又由很多人继而详加论证。如一个美国学者从莎剧中表达的哲学思想与培根思想的一致处入手,认为这些剧本即便不是由培根创作,也是由以培根为首的一个创作集体写成的。但无论怎样的攀扯,这些论证中的一个致命的缺陷是,培根并不擅长戏剧。
几乎所有与莎士比亚同时代的有身份有名望的人都被这么审查过。路特兰伯爵、牛津伯爵、德比伯爵、骚桑普顿伯爵等等,甚至伊丽莎白女王本人也是一个。还有人说这些剧本的作者不是出生在斯特拉福镇的那个乡巴佬,而是另一个同名的人,而他就是伊丽莎白女王的私生子!从论证到猜测又到狂想,已经不着边际了。也有的人旁敲侧击,迂回包抄,提出这些剧本的作者不是英国人而应是意大利人、或法国人,或爱尔兰人。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外交上长期与欧美盟国对抗的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上校还根据莎剧中的某些人物情节提出,这些剧本的作者应是非洲人。一时舆论哗然。
这些猜测听起来未免可笑,但象中国人在“红学”研究中表现出的考据热情一样,这是科学研究不可或缺的一环。人们想多了解作者的生平,为的是加深对作品的理解。
无论这些剧作多么美妙绝伦,它们不是横空出世,孤零零无所依傍的,它们与戏剧传统关系密切,与同时代其他作家的作品颇多相似之处。许多考据家就把注意力放在这里。不少人认为这些剧作出自那时代一个著名剧作家克斯多夫·马洛(1563—1593)之手。曾经有人坚持要挖马洛的墓,声称其中藏有莎剧的手稿。美国人在这方面热情甚高。有一位叫卡尔文·霍夫曼的
诗人和作家于八十年代中叶第三十五次去英国作莎剧研究时声称,他确认,三十七部莎剧是马洛的作品。他途经意大利时得到了一份出土的记载马洛身世的墓志铭,使他对自己的论断信心十足。据史料记载,马洛是在1593年在一家小酒店里与人口角被杀死的,也有人说是因卷入政治斗争被谋杀,总之是死在英国。但这个墓志铭上说,他是死在意大利的。他逃离英国,一直过着隐居生活到1627年,其时莎士比亚已死十一年。霍夫曼认为,莎剧的一些作品如《威尼斯商人》、《维洛那二绅士》、《罗蜜欧与朱利叶》、《无事生非》等等都以意大利为背景。莎士比亚没有去过意大利、怎么会写得那么真实生动呢?霍夫曼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将马洛与莎士比亚的作品进行对比,他发现,两人的风格有一致之处,不少地方遣词造句如出一辙。
掘墓、计算机分析、推理,听起来真像侦探小说那么有趣。但霍夫曼无法证明何以马洛在意大利写的剧本署了莎士比亚的名字,说是出卖和收买并没有证据。
莎士比亚这个名字在很多剧本、很多文件上出现过,如斯特拉福镇教区记事簿上记有他的受洗、结婚、丧葬的日期,伦敦的出版商工会名册里记载着他的两首长诗的出版情况及某些剧目的上演日期。此外还有他在家乡买房产及与剧团一起进宫领赏的文字记载。
莎士比亚确有其人,既然有马洛这样的杰出剧作家,莎士比亚就可能出现。我们从现存的一些文字记载中可以知道莎士比亚在世时就受到过赞赏、批评甚至谩骂,而这批评和谩骂部分地是因为他的剧作深受观众欢迎,拆了他的同行的台。1592年,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亨利六世》三部曲写成在伦敦上演,立即使人们意识到戏剧界出现了一颗耀眼的新星。其时前辈作家罗伯特·格林却贫病交加,病倒在一家小客栈里。他看到莎士比亚的成功,妒从中来,写了一篇文章《吃堑长智》,内容是告诫他的戏剧家同伴们(他们都是正牌剧作家,人称“大学才子”)要提防那些演员出身的编剧者,其中有一段是:
切勿相信他们,其中有一个暴发户式的乌鸦,借用我们的羽毛,美化自己,演员的外貌里包藏着他的虎狼之心。他以为用那几句浮夸的无韵诗,就算跻身于最优秀作家之林,其实他只是个地道的杂役,却恬不知耻地认为全国的舞台上只有他最擅场。
文中有好几处是影射莎士比亚的。首先“暴发户”(upstart),因为莎士比亚刚开始创作。《亨利六世》下篇第一幕第四场中有这样一句台词:“啊,一张妇人的皮,包藏她的虎狼之心!”这里借用来咒骂莎士比亚。“杂役”(原文为拉丁文Jo-bannesFactotum)一词也有用意——莎士比亚初到伦敦就是在剧院里打杂的。特别是最后一句里,格林用了“擅场”(Shake—Scene)一词,他顺便拿莎士比亚的名字(Shake—Spears意为挥舞长矛)玩文字游戏。值得注意的是“借用我们的羽毛美化他自己”一句,言下之意是莎士比亚从他们的剧本里偷走了什么。据说莎士比亚看到这篇文章很生气,向出版商提了抗议,后者立即撰文道歉说:“我很抱歉,甚至觉得是我写了那篇文章,但我所亲眼见到的他本人(莎士比亚)不仅演技高超,而且温文尔雅。此外,有身份的人一谈起他,都说他为人公正,文笔典雅。”
莎士比亚在世时,有一些评论家就给予他很高的评价。如弗朗西斯·米
尔斯说:“正如人们认为攸福伯斯的灵魂在毕达哥拉斯的身上那样,奥维德的可爱即机智的灵魂则活在甜蜜而语言甘美的莎士比亚身上。”他还引述一位前辈批评家的话说:“正如皮乌罗·斯托罗所说,诗神们如果讲拉丁语的话,就会讲得同普劳图斯那样,同样,如果诗神们讲英语的话,他们也会讲莎士比亚那样美好圆润的辞句。”
莎士比亚生前当然想不到自己身后享有这么大的名声,他的作品成为不朽的杰作。世事就是这般奇怪。有些作家生前火爆,身后寂寥;有的是生前萧条,死后煊赫;又有的忽冷忽热,随时升沉。莎士比亚则不受时间磨损,他属于所有的时代。生前获得相当的声誉,身后又如日之东升,愈益鲜明,愈益炽烈,而且一直升到中天,在那里永恒炳耀。
既然实有其人,那么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是怎样成为剧作家的?人们根据现在能找到的材料,勾画出他的生平事迹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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