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3—1859)
绅士!
是羊毛?是白糖?
还是金丝绒?是用磅还是码?
来将你们度量?
《乞丐的蓬头》
要研究人们的性格,很少有别的地方能比在英国的乡村教堂里更为适宜的了。一次,我曾在一位友人家逗留过若干星期,他的家正好位于一个外表特别使我感兴趣的教堂附近。这是那些为英国景致赋予特殊魅力的典雅古迹的一个难得的残址。它坐落在一个住满古老家族的乡间。在它冷清而又静寂的耳堂里,置放着许多高贵家族世世代代保留下来的遗骸。其内壁镶满了不同年代、风格迥异的墓碑。阳光穿过破盾徽映暗了的窗棂上,把彩色玻璃点缀得光彩夺目,斑驳陆离。教堂的四处都散落着骑士及出身显贵的女士们的坟墓,墓上附有彩色大理石雕像的精巧工艺品。放眼望去,目光触及处皆是为理想抱负而献身的情景。这个在所有教堂中最寒酸的寺庙,处处是用人类的自尊。在自己同类的遗骸之上树立起来的崇高的纪念碑。
教堂的会友由不同人等组成:有附近的颇有地位的人们,他们在排列讲究、配有软垫、备有装璜华丽的祈祷书的长椅上落座,在长椅的入口处装饰着他们各自的纹章;有村民和农夫,他们坐满了教堂后排的位子及风琴旁边的小小走廊;也还有教区的贫民们,他们则聚集在过道里的长凳上。
礼拜仪式由一位讲话带鼻音,身体保养得极好的教区牧师主持。他在教区附近拥有一所舒适的住宅。他是街坊四邻餐桌上与众不同的客人;此人曾是乡里最机智、敏捷的猎狐能手,然而年事与舒适的生活使得他无法继续狩猎,而他只能观看猎狗出猎,并在猎物聚餐上饱啖一顿。
在这样一位牧师的管辖之下,我觉得自己的思绪难以进入到一个能与此时此地的氛围相和谐一致的境界。因此,如同其他意志薄弱的天主教徒一样,我把自己的怠情的罪过归咎于他人,而求得心安理得;于是,我全力投身于观察周围的邻居中去。
在英国,迄今为止我仍是个异邦人。我好奇地注视着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如同往常一样,我发现那些最半众望、最受人敬重的名流是最少虚伪和做作的。举例说明,一个多子女的高层贵族家庭就给我留下了格外深刻的印象。他们的外表非常简朴和谦逊。平素去教堂,他们总是穿着简单,而且经常是安步当车。他们的年轻的小姐们常常驻足留步,以最亲切的态度与农民们交谈,抚摩他们的孩子们,倾听地位卑微低下的村民们吐露心声。她们的面部表情开朗而且美丽动人。表情里洋溢着高度的文雅,同时又流露出坦率的欢乐和迷人的和悦。她们的弟兄们体格魁梧,风度翩翩。他们穿着入时而朴素,有的是严谨的齐整和得体,却无半点矫揉造作和纨袴浮华之嫌。他们举止随和自然,其间浮着一种高尚的优雅和显贵的率直。这一切表明了
①约翰·佛莱彻(1579—1625)的喜剧。
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心灵上从未蒙上过自卑的阴影,他们的胸中跳动着自由自在的心。他们对于真正的尊严充满着勇气;不管人们的地位何等低下,他们也不惧怕与之接触交往。只有那种虚假的自尊才畏惧与外界结交为伍,这种自尊是病态的,同时也是敏感的。这些高层贵族的子弟和农民谈论他们所关心的乡间事宜,议论这个乡村里男士们所如此酷爱的体育活动。他们谈话时的态度令我高兴。在这些交谈中,见不到一方的傲慢,也瞧不见另一方的卑下。只是由于农民们习惯性的尊敬态度,才使人们察觉到二者之间在地位上的差异。
同他们迥然相异的是积攒了一大笔财产的一个阔佬家庭。这阔佬从一个附近的破落贵族手中买下房地产和宅第之后,便一心要按照当地世袭贵族家庭的一切格式和尊严来办事。这一家人上教堂时,是一副“王孙公子”般的派头。他们耀武扬威地乘坐装饰有纹章雕刻的马车;马具上,凡是有可能配置纹饰的地方都放射出银色的光芒。一个头戴镶有华丽花边的三角帽,身体肥胖的马夫坐在驭手位子上;他那淡黄色的假发弯弯曲曲,密密地散落在那张红润的脸庞上。他的身旁躺卧着一条健壮的丹麦狗。两个身着豪华制服的男仆,手持巨大的花束和金顶杖,懒洋洋地尾随其后。马车因配有长长的弹簧片而上下起伏,因而更显出一种特有的庄严气派。那些马匹在咬着马嚼子,扬伸颈脖,甚至连眨眼的神态都比普通的马匹最富傲气,也许它们也受到了这个家庭的熏陶,也许它们的缰绳要比普通马匹的缰绳勒得更紧些吧!
当这蔚为壮观的行列抵达教堂庭院门口时,对其气势我简直惊羡不已。马车转过墙角时,产生了巨大的反响——那劈啪作响的鞭哨声,众马匹竞相奋进的姿态,闪闪发光的马具,还有在沙石上滚滚驰行的车轮,此时此刻正是马车夫洋洋自得,炫耀卖弄的时刻。他忽而跃马扬鞭,催其快奔;忽而勒紧缓绳,令其止步,一直把马儿折腾得口吐白沫,马群蹄下生风,挟电携雷,撞得路上的碎石四处飞溅。那些默然漫步前往教堂的村民们,仓卒地往道路的两旁闪躲着,在茫然的羡慕之中目瞪口呆。抵达门口时,车夫猛勒缰绳,车子戛然而止,几乎使众马匹打了个趔趄。
一个男仆急匆匆地跳下车来,拉下脚踏,为这威严家庭的降临地面作好一切准备。老公民首先在车门外露出他那张红扑扑的圆脸来:他以自负的神态,环视四周,恍如一个惯于操纵交易所的人,点头投足之举即可震撼股票市场。他的伉俪,一位标致、肥胖、神情惬意的夫人紧跟在后。我必须承认,在她的气质中,似乎含有极少的傲气的成分。她的形象构成了一幅宽宏、诚实和庸俗的享乐的画面。她万事如意,因而她仰慕这个世界。她有华丽的服饰,舒适的住房,豪华的马车,满意的子女,一切对于她都是完美臻善的。驱车游玩、探亲访友,赴宴寻欢,这就是她要做的事情。生活对于她来说,就是永恒的欢乐,就是一个过不完的“市长节。
两个女儿紧紧相随着这一对好夫妻。她们自然俏丽,但是那目空一切的神气使得众人的赞赏眼光大为失色,并使旁观者对其持批评的态度。她们的装束时髦至极,虽然无人会否认她们装扮穿戴的雍容华贵,但却怀疑这一切是否与这乡村教堂的朴实无华相适应。她们高傲地走下马车,迈着一种对自己所脚踏的土地来说过于讲究的步子,沿着一行农民队伍向前行进。她们以一种冷漠的目光扫射着四围,并从农民们粗壮的脸上一掠而过;但是,当与另外那个贵族之家的目光相遇时,她们的脸上立即绽出笑靥,随即行了个最为隆重的和优雅的屈膝礼;而对方呢?则反以一种浅交的态势给予还礼。
我不应该遗忘我们这位雄心勃勃的公民的两个儿子:他们带着侍从,乘坐着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双马双轮马车来到教堂。他们的盛装款式属时尚之最上乘。这种在服饰上的故弄玄虚,标志着一个对服装式样的扭歪的眼光。他们与别人完全隔离开来,以轻蔑的目光乜斜注视着每一个走近他们的人,像是在评估着人们对待有地位的人的看法一样,然而他们除了偶尔交换一两句无聊的时髦话以外,则缄默不语。他们的动作是矫揉造作的,因为要赶上突变的时尚,他们把自己的躯体束缚得毫无舒适和自由可言。为使他们成为摩登男士,人为的努力已达到了尽头,可是现实的发展本身却无法赐予他们内在的风雅。他们的形体粗俗,恰如那些为平庸目的而生存于世的男人的形体一般,况且他们还外加一副真正的绅士身上永远见不到的目空一切的自负神情。
我已经相当详尽地描述了这两个家庭。我以为他们是在这个国度里常见的两种类型一一谦逊质朴的伟人和傲慢骄横的小人。我并不推崇有头衔阶层的人们,除非他们怀有真正的高尚的心灵。我发觉,在一切存在着人为区别的国家里,那些属于最高阶层的人们往往是最有修养和最为谦逊的人。那些确信自己名望和地位的人是最不轻易去冒犯他人的;而再没有比那些意欲以羞辱别人来抬高自己的庸俗作法更令人讨厌的了。
既然我把这两个家庭进行了一番对比,我还须注意到他们在教堂里的种种表现。那个贵族之家举止文静,聚精会神,表情严肃;与其说他们表现出了任何虔诚的热情,毋宁说他们心怀与良好的教养不可分割的、对神圣事物及神圣地方的尊敬之情。而另一家呢?则恰恰相反,他们自始至终焦躁不安,窃窃私语。他们这一切作为白白辜负了他们对那一身华丽服饰的一片苦心,也与他们总想在这乡村教堂里一鸣惊人的可悲野心相悖。那老绅士是唯一专心致志做礼拜的人。他一人肩负起了全家表达虔诚之心的重任,笔直地站立着,以整个教堂都听得见的声音诵读着祷文。显而易见,他是属于那种彻里彻外地熔虔诚与忠贞之概念于一炉的“教堂国王派”的人。这些人认为,由于某种缘由,政府的党派和宗教之神是“一种理应鼓励和保持的卓越无比的东西”。
当他高声地加入到做礼拜的诵读中去时,人们仿佛看到他正为低下阶层的人们树立榜样,他似乎要向他们表明,尽管他如此富有,身份如此重要,但在宗教方面他并不高人一等。这酷似我曾经亲眼目睹过的这一情景:一位肥头大耳的市参议员当众喝下一碗救济汤,每喝一口,就咂着嘴说道:这可是“穷人的佳肴”。
当礼拜结束时,我好奇地观察着两家人离去时的不同方式。因为天气晴朗,年轻的贵族们和他们的姐妹喜欢一边与村民们聊天,一边穿越田野,信步而行。
而另外那些人呢?离去一如来临,兴师动众,招摇过市。马车再一次驶向大门,鞭哨声再一次响起,又是马蹄的得得声响,还有那马具闪闪的亮光。马儿几乎是一跃而起,村民们又一次急忙让道,车轮后尘土飞扬,这雄心勃勃的一家人转瞬间便消失得无踪无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