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意zhǔyi 主张zhǔzhāng 主见zhǔjiàn
名词。
指对于事情所持的明确意见。
“主意”用于日常生活中的或较一般的事情,含有“打算如何”的意味;可以和动词“打”“拿”“出”搭配。
例如:“他打定了主意:假若冠先生肯入新民会的话,他应当代为活动”(老舍:《四世同堂》,上卷);“她为了去,还是不去的问题,整整想了一天,越想越烦恼,越想越拿不定主意”(欧阳山:《三家巷》);“怎样让他们两个人见面,你出个主意安排一下”;“最后,主人说出主意来:要大家经常为《自由谈》写稿”(唐弢:《回忆·书简·散记》)。
“主张”一般用于较重大的事情,带有郑重的态度色彩,意思比“主意”重;可以和“自作”固定地联用在一起。
例如:“如何使用这笔公款,你可不能自作主张”;“他这坚定的主张,在村坊上很有名”(茅盾:《子夜》);“群众真是发动起来了,有主张,不含糊”(康濯:《黑石坡煤窑演义》);“他们反对斥责托派为‘汉奸’,据说托派是因主张不同而反对斯大林的,何以反对斯大林便成为汉奸?”(郭沫若:《洪波曲》)。
“主见”侧重表示经由自己确定下来的性质。
例如:“即使在年轻的时候,鲁迅也是很有主见的”(唐弢:《回忆·书简·散记》);“有人怀疑她练不出来。但亚琼心里却挺有主见”(《新华文摘》,1982,1);“他也觉得有些办法,有些主见了”(孙犁:《风云初记》)。
“主张”可作动词用,表示“认为如何行动或处理”的意思(如说:“主张唤醒女界,改革家庭”〔《夏衍选集》,上卷〕)。这种用法的“主张”,和“主意”、“主见”没有同义关系。“主意”在表示“办法,做法”时(如说:“大家喝了一会闷酒,抓腮挖耳地想不出好主意”〔茅盾:《林家铺子》〕),也和“主张”、“主见”没有同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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