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熊进城
他在路上走着。今天他穿的是最漂亮的外套,戴的是最漂亮的礼帽,帽的四周都镶着丝边,靴子亮亮的,直晃眼。
“今天我这身打扮,可够气派的!”狗熊自语道,“这趟进城,我这身气派的打扮,准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
乌鸦蹲在树枝上,听到了狗熊一路得意地走,一路自言自语,就对狗熊说:
“不过,请原谅我,我的意见跟你很不一样。按照你的身材和风度,你不应该穿这样的衣服。我刚刚从城里回来,你愿意听我告诉你,城里的气派人物如今可都是怎么打扮的吗?”
“哦,请快告诉我!”狗熊说,“我老早就想,我能穿上城里最有派头的人的新式服装进城就好了。
”
“今年啊,”乌鸦说,“城里最有派头的人已经不戴帽子了,他们在头上顶口平底锅当帽子;外套呢,你这样的外套早过时了,如今时兴的是拿床单裹着身子当外套;靴子也早不穿了,而是拿两只纸袋套在脚上,刺啦刺啦地走路。”
“哦,糟糕!”狗熊惊叫道,“我这身打扮全过时了!亏得你提醒我,要不然,我这样进城,可得让人家笑话死了!”
狗熊赶忙掉转头,一回到家,就毫不犹豫地甩掉外套,摘掉帽子,脱下靴子。然后,他学城里气派人物的打扮,在头上顶口平底锅,拿床单上上下下裹紧身子,往脚上套好两只大纸袋。他在镜子前面转着身子照了照,说:“啊,城里有派头的人也真想得出,真会玩新鲜!”
狗熊进了城,来到大街上。人们对着狗熊指指戳戳,先是暗暗地笑,后来就放声哈哈大笑起来。
“今天,这狗熊,啊哈哈,准是疯了!”
这让狗熊害臊得真巴不得立刻钻进地里去!他立刻扭身逃出城,飞快地向家里跑去。
路上,他又遇到了乌鸦。
“乌鸦,你跟我说的那些,全是谎话!”狗熊气咻咻地说。
“我没有说我说的都是真的,可你为什么要相信呢?”乌鸦说完,从树上嘟地一下飞起来。
乌鸦飞在天上,呱呱地大笑着。
狗熊傻傻地望着天空。
(韦苇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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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讽刺往往同幽默夸张相伴而行。
阿诺德·洛贝尔这位美国童话寓言文学中的高手在幽默夸张方面得天独厚。《狗熊进城》独具匠心地在艺术表现上运用幽默夸张,达到最佳的讽刺效果。
《狗熊进城》的核心情节是乌鸦说城里有派头的人流行拿平底锅顶在头上当帽子,拿床单围裹在身上当外套,拿两只纸袋套在双脚上当靴子,走起路来刺啦刺啦的。乡下人进城要赶城里人的时髦,就得是从头到脚照这身打扮。
城里人都疯了吗?这样的话,谁听了都不会当真,偏偏狗熊就信,而且一下子就信了。明明是谎言,狗熊为什么就听不出来呢?故事一开头就让我们知道,他打心底里非常在乎打扮,他为了进城把自己装扮得漂漂亮亮的,他本来心里就在担心这身打扮落后于城里人。
对于乌鸦的离奇而又出格的谎话,或说是戏言,这只狗熊也许别的时候不信,而这个时候——进城显示他的气派、着眼于在打扮上“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的时候,就相信了。说到底,是盲目跟风、追逐时尚的虚荣心让狗熊失去了理性的判断。
故事讲的是效果,即故事效果。按照常理,《皇帝的新装》里,那皇帝怎会信那“没有”的衣服真是最华贵的?对于天天痴迷于新装的皇帝,在他身上就能发生这样的故事效果。同样,《伊索寓言》里那只最后把自己的肚皮胀炸了的蛤蟆,就信自我鼓气会鼓到牛那么大。
孩子也许疑惑这乌鸦是不是在说谎,在欺骗。
怎样来理解乌鸦在故事里所充当的角色,是需要有一个恰当的说法。乌鸦是个童话人物,没有他看穿狗熊要到城里去炫耀气派从而逗弄他、调侃他,狗熊就出不了丑。
理解乌鸦关键在于理解它的夸张,乌鸦已经把城里人的打扮夸张到了荒唐的地步,显然丝毫不足信,这种情况下谁还信就同乌鸦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而故事的讽刺效果也由此油然而生。
洛贝尔还另有一则题为《三只青蛙和彩虹尾巴》的故事,说彩虹尾巴上有黄金、钻石和珍珠,青蛙相信了,跳进了黑黢黢的洞底去,洞底有条饥饿的蛇在等着吃它们——能怪说彩虹尾巴上有黄金、钻石和珍珠的人吗?如今这只狗熊出丑,也是这个理儿。
(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