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见网上正播放《女特警》,点进去看了一段,刚好被剧情所吸引,尤其是讨论《长短经》'反法、反刑'和'墨子染丝'一段。
'墨子染丝'在电视剧里对白如下,'那是墨子看人染丝,感叹染料颜色变化,丝的颜色也随之改变。反反复复可以改变多次,他的寓意是不仅仅染丝如此,做人治国也是同样的道理!这和'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有异曲同工之妙。'真是给人深省啦。
《长短经》'反法、反刑'更是把道德与法律结合,分析透彻,深刻。
'《长短经》又名《长短论》。确实有这些两段对刑和法的著名论述。原句是这样的:'法者,所以齐众异,亦所以乖名分。'反法也。议曰:《道德经》云: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贾谊云: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至难知也。又云: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少匕乖分也。'
'这是讲法治的道理,每个人处处规矩,每人都有他的守则或范围,这本来很好,可是毛病也出在这里,正如《道德经》上说的:一个社会法令越多,犯法的人越多,法令规定越繁,空隙漏洞毛病愈大,历史上秦始皇的法令那么严密,还是有人起来革命。汉高祖一打进咸阳,把秦始皇的法令全部废了,约法三章,只有三项法令: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很简单的三条,老百姓就服了他,所以贾谊也说,法令越严密,犯法的人也越多起来,有的人要做坏事之前,先去找法令的漏洞做根据,做出来的坏事就变成合法的,法律不能制裁他。法规定了,有时反而容易作假,真正会犯法的人,都是懂法的,法令对这种人毫无办法,这就是乖分。而刑与法不同,刑是杀人,或拘留人,或处罚人,给人精神上、肉体上一种痛苦的处罚。这是以刑树威,进而遏阻那些不守法的人。但是执行的人,会滥用刑法来欺负别人,有时好人也会受到刑法惩罚的痛苦,这便是刑的反作用。'
现在很多人动不动就把什么事情的发生归结于法律不严密,法律不健全,是有必要思考一下,国家发展真的需要那么多法律条文的必要性了......很多的法律条文,我们普通老百姓知道几条,又有几条在指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呢?当然这也是一柄双刃剑,不规定就没有尺度。规定了就有人利用法律作奸犯科。
最近的标准规范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馒头标准等的出台让老百姓已经无一适应了。
法律应该简洁明了,有可操作性,尤其可笑的是我们国家很多法律出台后,各主管部门都要出台一个解读性文件,这都是什么法律呀,反正不是律师读不懂的......
现在人们开始理解和关注民主了,所以不管有没有专业知识都要当人大代表,都要上交法律、法规提案了,每年人大提案上千,真是全民立法的大好局面啦,如此下去,有法可能比没有法还要混乱,就像从故障ATM机恶意取款被判无期的现象将屡现不断,连普通农民都明白这是什么性质的案件,最多还钱,再判个几个月的教育一下的问题,就无端弄了个无期。作为网民,我只能无语,谁叫法律是由相关权利部门解读的,而不是社会大众的共识呢?何况银行这些庞大利益代表和一个用户在博弈过程中可以毫不费力的达成自己的意愿。
与其这么费力的制定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如好好开展一下全民讨论宪法活动,首先让大众知道我们的宪法都规定什么了,然后再看看在基础法律规定方面有什么缺陷,弥补上来,然后按照宪法精神把时间、精力投入生产、创新活动中,为国家的繁荣富强多出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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