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字城堡》这本丹'布朗的处女作来看,丹'布朗有敏锐的创作天分,洞悉畅销书的元素,对情节和悬念的安排很老道。遗憾的是,这么一个精彩的冒险故事,却存在不少硬伤。
一、基本原理不通之处。机器并不能够破解任何密码。这里面有几个问题令人质疑,首先是密文的破解依赖于加密算法和密钥。已知加密算法的情况下,密钥的蛮力破解才是可行的,否则就需要同时去破译加密算法。当然,许多密文会指出加密方法,例如RAS,著名的公钥加密算法。但是这并非所有的情况。尽管可以分析加密者所使用的算法,例如字母概率分析,特征分析等等,但是这些方法并不能够保证能够查出所有的加密方法,特别是同样的加密方法可能有不同的实现方式,密文可能会被多种方法反复加密的情况。另外一个加密就是所谓的语义型加密,书中其实已经展示了一个,'没有腊'。意思是真诚的:sincere。这个词的字根sincere就是没有腊,即不需要修补的。这种密文需要一个猜谜过程,需要语义上的理解,除非计算机有足够高的AI,否则永远不能破解这种密文,当然,语义猜测有许多不确定性,不能用于通用的加密方法,但是用来指示一个行动已经足够了。
基本原理方面还有一个问题是,一个几百万个CPU构成的计算机的计算能力,根据并行计算的理论,这些并行CPU构成的计算能力最多只有单个CPU的几百万倍,而对于解密而言,特别是类似于RAS而言,密钥长度的增加会导致蛮力破解难度的指数增加,实际上,当长度达到很高的时候,理论上是无法破解的,几百万倍对于指数增长而言可以轻易的越过。除非,算法本身有缺陷,可以大大的提高搜索密钥的效率,甚至有个后门,就另当别论了。好在算法是公开的,算法是否有缺陷或者后门,就像操作系统的BUG一样,会不断被检验。
2、矛盾且不符合逻辑之处。比如第300页写到:'赫洛霍特听到贝克身体摔在地板上的声音,就在他下面。'可是前面说赫洛霍特是个聋子,那他是怎么听到声音的?第315页写到:'她刚跨过门坎,一条腿就摇摇晃晃地吊在下面了。还好她及时抓住了门框,才没有掉下去。'很难想象'金属制成的天桥'都被烧得'掉到了下面五十英尺的地方',而门框居然还健在。即便真的还有门框,在这种大火的情况下,应该也是很烫手的才对,而苏珊居然可以用手抓。世界上最昂贵的超级计算机居然是靠氟利昂冷却,切断总电源居然只能靠手工拉闸,终端机居然像个工作站,等等。
3、不符合常理之处。比如最后大批专家集体解密码的过程,说到两颗原子弹都是铀弹,只不过一个是用的铀的同位素铀238时,笔者立刻知道密码就是3了,稍微有点化学常识的人应该都能知道,那些密码破译专家们居然搞了这么久,难以置信呵!
当然除掉这些地方,这本书还是不错。闻非说翻译很烂,但并不妨碍对故事的整体性把握,应无伤大雅。
附:闻非:同样错误百出的朱振武等译的《数字城堡》译文
一直在看关于王汝涌先生就DanBrown的小说人民文学出版社朱振武先生等
(小说翻译由多人完成是不是能保证译文质量,虽然是另外一个问题,但也允许
我顺便提一下)的译文所做一些评论,指出的都是些基本错误,觉得基本没有需
要争论的部分,翻译小说质量每况愈下,基本已经是惨不忍堵的境地。
看了朱振武先生的回应,甚为好笑,也多少理解了为什么那么滥的译文得以
出版。正好手头有本《数字城堡》中文版,当初看了第一页就读不下去,找了英
文版来看,那就看看第一章里的第一页的译文经过了朱先生以及同仁的辛勤劳作
呈现给读者的是什么东西!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一版朱振武、赵永健、信艳译《数字城堡》正
文第2页
他们住在清烟山脉,已是早上时分,该起床早餐了,这是他们最喜欢的时间
段。
原文:Theywereinthesmokymountainsattheirfavorite
bed-and-breakfast.
这里犯一个非常愚蠢的常识错误,'bed-and-breakfast'是指提供住宿加
早餐的旅店。
正确的意思:他们住在烟山他们最喜欢的旅店。
原来是电话铃声把苏珊'弗莱切从睡梦中惊醒了,她打了个哈欠,从床上坐
起来,胡乱地抓起了电话。'哪位?'
原文:ItwasthesoundofthephonethatfullyawokeSusan
Fletcherfromherdream.Shegasped,satupinbed,andfumbledfor
thereceiver.'Hello?'
这句里的第一个错误,'打了个哈欠',gasped是因为Susan是从噩梦中
惊醒,所以还有些气喘不定,打哈欠,不知道从何说起?第二个错误,'胡乱地
抓起了电话',fumbled就是摸索的意思,不知道有啥必要'意译'成'胡乱'。
正确的意思:她气喘着,摸索着拿起了听筒:'喂?'
很抱歉,我得出城去,明天就回来。我们上午可以先把第一件事儿理顺。我
们还有两天的时间呢
原文:'I'msorry.I'vegottoleavetown.I'llbebackby
tomorrow.Wecanheadupfirstthinginthemorning.We'llstillhave
twodays.'
什么叫'先把第一件事儿理顺',看得一头雾水,firstthing是啥?就是
'一大清早'的意思而已,就算不知道'firstthing',那么简单的'by
tomorrow'居然也没翻译出来。
正确的意思:'
我最晚明天能回,我们可以一大清早出发,我们还有两天的时间呢。
坦白讲,这个译文还不是我见过的最差的,起码第一页一半的篇幅的翻译是
基本正确的,文字也算通顺,基本还是可以读下去的,估计校对的时候对文字的
通顺也做过一些努力,但是,是不是对着原文校对的,我表示谨慎的怀疑。
顺便留意了一下朱先生的简历:'英美文学博士,世界文学博士后',呵呵,
'世界文学博士后',每每看到这种介绍,偶就想到前两年流行的'MBA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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