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想弄清楚,一本两三万字的小书,写一个逻辑经不起推敲的童话,塑造一个形象模糊的小孩,为什么就能形成这样强大的念力?带着这个疑问,我翻开了一本精装版的《小王子》,而且英汉互译。
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是,那朵被小王子'爱上'的玫瑰。其实让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爱上也不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还要背负感情这笔债,让别人觉得自己多冷酷无情一样。
其实每个人都有一个孩子梦,每个人都对爱情和生活充满向往,每个人也都是小王子,而有些人却一直不了解这个事实。曾几何时,面对这愚蠢的大人世界,纯洁的孩子都无比茫然。孩子慢慢长大了:如果不能换成名利,纯洁的灵魂有什么用呢?我们大部分人早就是'大人'了,可是作者的口吻,是把读者都当作'孩子'来讲话的,他想唤醒我们每个人心底的那个孩子。在内心里面,确实我们都想做孩子'会傻傻地爱,傻傻地痛,会被驯服,笑起来声音像银铃的孩子。
人们在混沌的现实社会已经渐渐对外界失去了信任,任何玄幻的东西都被当成哗众取宠的物件被嗤之以鼻,可是,《小王子》以区区几万字篇幅,从外星到地球,生生死死,真真假假,根本就没有费力去思考逻辑问题,而我们,居然就信了:那颗叫B612的小行星,小王子被蛇咬死灵魂就可以回到那里,而且天亮时候他的肉身也不见了,也回到那个小行星去了;有一朵美丽而骄傲的玫瑰花在爱着他(人和植物之间的爱!);画出来的小羊在那里可以变成真的,'如此轻易跨越了生死和真假,好像那些障碍对于作者来说根本不存在一样。而我们,居然,就信了!!不能不说,这就是《小王子》的魅力!
(部分观点援引于桃花石上书生,感谢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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