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刺是容易的,重要的是要解决问题-《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书评
书名'道路通向城市'暗含着一个隐喻,只要稍加思索,作者的用意已了然于心:在这个迈向现代化而正处于巨大的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我们应该如何才能走上一条真正属于中国的法治之路?
在代序'你看到了什么'中,作者出人意料地以第二人称'你'来描述自己,像是一个久违的老朋友,在清茶一杯中,勾勒了该文的基本结构与脉络,将自己的方法、用意向读者一一娓娓道来,并直陈该书主题:中国的社会转型要求法学的回应,中国法学必须回应中国的问题。
本书共分为引论、第一编宪政与立法、第二编司法制度、结语四部分。在引论'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中,作者指出现代法治并非传统法治的'线性进化',而是整个世界的现代化运动所带来的社会结构转型中的一部分,而中国的社会转型正是这一现代化运动中的一元,中国的现代法治建构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语境,面临着不同于其他任何国家的诸多困难与悖论,因而,中国的现代法治建构将是一个复杂、艰巨、特殊而长期的任务。
第一章为'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值得注意的是,这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治学的问题,由于事关中国社会的巨大转型与宪法制度,实际上是中国现代法治构建迈出的重大一步。第二章讨论了习惯在立法中的地位,并在方法上尝试使用计算机进行信息检索。在第三章中,作者以最高法院颁布的一个司法解释为切入点,以一种更为实用主义和经验主义而非规范主义的研究进路,讨论了最高法院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可能扮演的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指出最高法院在颁布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则时,应当进行社会利益衡量和公共政策分析。紧接着,作者通过《引咎辞职规定》切入司法的制度逻辑。第五章讨论了制约裁判文书改革的制度进路,指出了更多是由于制度的不同,而导致裁判文书的风格差异。接下来,作者讨论了法官素质与法学教育问题,指出法官素质问题的实质是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司法的知识转型,而基于司法的实践性,目前的法学院教育难以承载提高法官素质的功能。之后,作者通过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法官助理改革、法官交流轮岗等切入当前的法官遴选制度,指出了其存在的制度缺陷。在结语'面对中国的法学'中,作者以2003年中有重大影响的孙志刚事件和刘涌案为切入点,指出中国的法律人'必须在中国的环境中理解法律,在中国社会变迁的时空中来理解中国的法律',并重申中国的法学应该面对中国的问题之主题。
就整体而言,该书的一个'文眼'所在,就是多维、发展、现代、中国的法治观。应该说,这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应用于中国具体实际而得到的,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同源的。也许这一点太'意识形态'化了,但却是苏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核心所在,而这也正是很多法学研究的'软肋'所在。当然,论及哲学指导思想,肯定有人指责他的实用主义,但法律首先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其次才是传承某种貌似永恒实为与时俱进的价值观念。另外,作者还多次指出了法学界在社会转型法治建构中存在的'造租'行为,不要否认,这是一个事实,法学界是该开始自省了。此外,语言运用和行文风格历来是苏力的'强项',读者完全可以感觉该文严肃而不失活泼、庄重而不乏幽默、易解也不缺规范的风格,完全没有一般学术著作甚至是刻意的晦涩与枯燥,而当我们仔细品味时,不时可以感觉通常只有文学作品才能传递的他对这片土地与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的挚爱。凭心而论,无论是他的赞成者还是反对者'如果还算客观公允的话,都会承认这是一部相当优秀的著作。
当然,该书仍有遗憾之处。在第二章中,由于论证方法的先天不足(通过'习惯'等词进行法条检索),实际上未能完全囊括习惯在制定法中的表现。如民法中的典权,就是吸收民间习惯而来,但表述上并无'习惯'二字。而在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中,则多次出现'交易习惯'一词,但作者并未纳入检索范围,而导致得出不太妥当的结论。对此,笔者的一个经验判断是,就民商事法律而言,我国制定法并非不重视民间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