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曾经说,《人性的枷锁》是他最好的作品,《寻欢作乐》则是他最喜欢的作品。
小说的核心是一个叫罗西的女人。毛姆在写罗西的时候,基本上是写意的,她只有一两段的外貌描写,一两段比较细致的情节与动作,然后呢,就是作者难以抑制心中的爱意,一个劲地向读者宣扬:她是一个多么好的女人啊!实在来说,这种写法是容易显得傻乎乎的,但是因为毛姆在写起别人时那样的坏,全然不是个傻乎乎的好人,只是因为对这个女人,实在是心之所往,动了真情,才这样'直抒胸怀',让人也陪着感动起来。
毛姆是这样写罗西的:金色的头发,淡金黄色的皮肤,但是'她给你的印象却不是金黄色的,而是银白色的','不像太阳而像月亮那样淡淡地闪着光,如果要把她比作太阳的话,那她也是破晓时分茫茫白雾中的太阳。'在一夕欢娱之后,有一段清晨的罗西站在镜前的描写'这段话实则是男人的目光:'这是一个天生为了欢爱而生的躯体。这时候,在那片正奋力与越来越强的日光争斗的烛光映照下,她的全身现出一片银光闪闪的金色,只有两个坚实乳头是淡红色的。'
这个女人,甜蜜的,少言的,鲜艳的,坦白的,兼有妇人与孩童之美的,纯洁的,大度的,与身边的众多男人共度身体之愉的,罗西,她,到底是谁?
毛姆在序的最后一句话中,说出自己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她就是罗西'德里菲尔德的原型。'
《寻欢作乐》中并没有什么欢乐,小说结尾是露西在回忆唯一的孩子死去的那一夜,自己出去找乐子中结束的。一个作家,刚出来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上帝,可以掌控一切,然而看透了风景之后,却发现并非如此。此书的另一个译名《啼笑皆非》倒是可以很贴切地形容这样一种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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