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水准(the standard of living)这一概念原本不是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就跟斯密的'体面生活'的概念一样。而且这两个概念之间具有明显的继承性。斯密提到在18世纪晚期的格拉斯哥,如果不能在公众场合穿上一件亚麻衬衫,那就是不体面的。如此一来,穿着亚麻衬衫体面出现在公众面前,就成为这一区域的人的'生活水准'的衡量标准之一,当然这也是对于什么是体面生活的例证。
P43-44,GNP增长的画面经不起深究,1982年的时候中国人均GNP比印度高出19%,但要让印度与中国的人均GNP的内在信息一致,1960年的时候必须使印度人均GNP比中国高54%。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对那个时期的GNP估计都表明,两国处于相似水平。由此开来,森总结到,GNP计算的表面精确性只不过产生了一副混乱的画卷。
森认为在生活水准问题上应该撇开GDP或GNP的视角,转而用功能活动的视角,就会好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的生活水准显然要高于印度人。根据世界银行1984年的估计,中国人均预期寿命为67岁,而印度只有55岁。中国2/3以上的人扫除了文盲,而印度只有1/3。尽管在其他方面,例如中国未能避免1959~1961年期间的大灾荒,也未能避免1966~1976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直到今天中国公民在更广泛接触各种新闻和信息来源方面依旧存在限制,而印度则要幸运得多。上述论述的关键在于,生活水准上的成功或失败是生活状况的问题,而不是用一个数字去把握相对富裕程度的问题。
P45,功能活动与可行能力在生活水准的评估中各自起到什么作用?在某种意义上,功能活动与生活水准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功能活动是生活状况的各个不同方面,或者说不同方面的成就,而可行能力就是实现成就的能力。相对而言,可行能力与以赛亚'伯林关于积极自由的概念相关:你有哪些真正的机会去过你可以过的生活?
森显然认为之前的物质富裕评价与效用评价标准都不是看待生活水准的最好评价标准,而利用功能活动和可行能力的说法,可能是更为合适的。而有意思的是,在判断一个人的生活时,马克思非常强调自由的重要性。在其设想的人类得到解放的未来社会中,'我能今天做一件事而明天做另外一件事,能上午打猎,下午钓鱼,傍晚喂牛,晚饭后进行批判,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又无须成为猎人、渔民、牧民或批判者。'(转引自森,2007,49页,注18.)
对于体面生活概念的扩展,一种是从国富论的角度来看的,最终被简化成了物质利益最大化,其后的辩护策略是效用最大化和福利最大化,这些路径上的步伐在人际比较的困难面前停滞了。一种是从幸福的角度来阐释(李华芳,2007,追求幸福的经济学;梁捷,2007)。另外一种就是森从功能活动和可行能力的解释,这与其'以自由看待发展'的视角如出一辙。
这里的一个困难是'阿育王的同情',这与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论述的'同情共感'的论述异曲同工。阿育王的同情意味着一个事实,即使一个人自己的境况很好,也会因为另外一个人受到了伤害而感到难过。这对可行能力会产生何种影响?或者说可行能力到底是什么?森把这个定义作为开放的社会选择过程,而没有给出确定性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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