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国际金融业务的监管人才恨缺乏-《金融稳定的微观治理基础:国际比较与中国现实》书评
根据WTO协议,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的限制将被逐渐放松,同时,外资银行将被允许对中国企业和居民办理外汇业务,外资银行的人民币服务对象也可以扩展到中国企业甚至居民;中国银行业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将进一步加剧。外资银行一般隶属于混业经营的跨国企业集团,经营历史悠久,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享有良好资信,又具有全能银行经营的规模效应,无论是市场开发和获取盈利的能力,还是抵御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都必定大大强于本资银行。特别地,外资银行将在中国市场上开展的很多诸如衍生金融工具方面的新业务,本资银行甚至根本就尚未涉及过。无疑,本资银行在与外资银行的市场竞争中将会处于劣势,如何提高本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将是中国银行业将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
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数量将会有很大程度的增加,并且,将大量开展很多诸如金融租赁、代理、保险中介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中国商业银行目前尚未开展的银行业务,如何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银行监管制度,对外资银行实施有效的监管,特别是防范和化解外资银行在开展衍生金融工具等新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将是中央银行监管部门必须直面的一项挑战,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尚缺乏一部专门对外资银行监管进行规定的法律,同时,精通国际金融业务的监管人才恨缺乏,这些状况都是中央银行的监管部门必须尽快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