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说,做人就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文学也是如此。
大学后我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着,文学和金钱在这个社会谁的生命力更旺盛?
其实在某种角度上,我们的生存就如同寄生虫一样,在生活上我们都需要寄托一件事物上,而这种事物有的是实物例如金钱,有的则是虚物例如文学。
记得还是高中青葱时,我曾经对同桌的女孩子说,不管以后我是夜夜笙歌的阔老板还是每日挥汗如雨的农民工,我想我今生有个东西是始终不会放弃的,那就是文学,我爱它。
《天龙八部》里慕容博问扫地僧,为什么这三十年来我每次过来你都在扫地,地永远是地,怎么扫它都是这块地。扫地僧回道,我每天都会把这块地扫上一遍的,因为每天的地都不一样,地上的叶子今天的和昨天的也不一样。
同桌的女孩我想对你说,我也不一样了。
回顾这三年,按照大学一个女生的评价,我已满身铜臭味了。我再也没有认真看过一本书了。
王郎才尽,这是个结局,也是一个悲剧,是现实造就的惨案。
三年前有一些女孩子赏识我,是因为我偶露的才华;三年后,这些女孩子换了另一批,而这批是因为我和金钱走的很近。
我身上如果是有光芒的话,那么这个光芒已经变了色,只是光芒里的我依然很困惑,我的选择在心灵上是否意味着背叛。
当林宥嘉因为自己唱歌高了一个Key时,他摇头了,却赢得了袁惟仁的点头,也赢得了桃子的一句赞语,我们的迷幻王子又进步了。
今天的我也摇头了,是因为内心的不甘或者是羞愧吧,我为我不再是一杆笔感到悲凉。于是午后的我,拿起了《尘埃落定》,这本我高中想看完却一直没看完的书。
高中时很喜欢鲁迅,一个原因是他可以在寒冬深夜选择只穿短裤来禁欲以回避和与原配老婆做爱,也可以选择和自己的学生一交配就是几十年;另一个原因就是感谢他让我知道这世上还有杂文这种文体。
我不喜欢散文,是因为那华丽辞藻背后是虚假,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我喜欢诗歌,是因为它就像一个女人,永远值得你咀嚼和回味。
现在我只能写出杂文了,诗歌飘飘的梦想早被一些我尝试去爱却不懂文学的女人给毁了。
如果说困惑的思想世界里是一片黑暗,那么在这黑暗里我始终可以看到一缕光亮,那就是我明白有些文字可以帮我们去反省人生感慨世态。
阿来的这本《尘埃落定》看完后,我的尘埃也在无声中纷纷往下坠落了,没有光亮,没有烟尘。
我开始觉得我很傻,因为我一直表现得是个聪明人,但聪明人往往只得到傻子的结局。
可是如果让我选择做一个傻子时,我又会犹豫起来,因为塔娜这样美艳绝伦的女人是不会爱上傻子的。我想要得到塔娜这样的女人,那我就不能做个傻子。
你相信命运吗?我相信。有主观的存在自然就会有客观的东西,而命运就是客观的。如果我哪天去美国,我会选择在命运女神下找个洋妞拍照合影的,因为我觉得这就和我想把我脖子间那个财神找个和尚开光一样,这不是迷信,只是让生活有个可以解释的理由。
傻子他的一生是幸运的,但也是令人心痛的。我很庆幸我开始有傻子一样的心态了。
傻子说他爱塔娜,爱到在她面前身体就会发软,可塔娜说她不知道自己爱不爱傻子。塔娜和傻子他哥做爱了,是因为回到麦其官寨后傻子成了傻子;塔娜和年轻的汪波土司做爱了,是因为傻子说她的下面已经干涸了;塔娜和白色汉人做爱了,是因为傻子再也没有上过她的那张床了。
塔娜对傻子说,我是这个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子,你不能阻止我什么时候对一个男人动心。
每次看到塔娜和别的男人做爱,我总会心痛,为傻子,也为自己。我开始对女人对爱情不再坚定了,也许将来的某天我也不能阻止我的塔娜对别的男人动心,如果我的塔娜也在深夜我不在的时候唱起歌,我会像傻子一样无动于衷,但我不会像傻子那样没有再找女人。
男人有时候思维是很低级的,别人都想要的东西他也会想要,别人不想要的东西他也不会想要了。塔娜被汪波土司发泄情欲抛弃后,傻子就再也不想进塔娜的房间了,但还是从容的看着塔娜走上他的官寨。
这时候我发现我也是普通的男人,是和傻子一样的男人。对于女人我也趋附大众观,也许某种层面上我就是一个孔雀,迷恋的永远是人群中最艳丽的女子。
男人是愚蠢的,因为当他可以得到一个女人时他却没有好好去爱她。
女人是愚蠢的,因为她总是拒绝真正爱她的男人却选择不爱她的男人去迷恋。
三年来我身边有过一些女孩,每次当她们问我,爱不爱她,我总是侧面回答,不爱你我会选择和你在一起嘛。我没有正面回答过是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所以我接受一些朋友说我情商为零的评价。
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想问,难道你知道什么是爱?
阿来说,你总不能指望一个女人去不按常理的按照需求去颠倒事物,这就是女人。
是的,很奇怪,当你不指望有人相伴时你的身边到处是可以选择的女人;但当你苦苦寻觅恋人时,你会发现,天啦,这世界女人还真是少。
可能文明到了现在真的是发展趋于成熟了,可是不免出现人性湮灭的时候。我喜欢也向往在婚姻的围城外再塑一道墙,墙外可以看到另一个女孩在梨花下如蝴蝶般翩然起舞。
当官寨里的卓玛褪尽身上香气满脸锅灰时,傻子只有趴在牧场上的卓玛身上,在疯狂做爱中才会大声叫喊:卓玛,卓玛。傻子明白他对卓玛不是爱,是喜欢而已,所以在该结束的时候,他很是毅然地挥刀斩去了这段感情。其实我们都还很年轻,还没有具备资格去爱,因为我们经历的还不多,还没有成熟起来,对于很多东西只是抱有新鲜感,可是我们还是习惯把喜欢当成爱,亦舒的书拥有很多书迷,却没有真正教会他们去分辨爱和喜欢,我也是一样,你也是一样。
当中意的女孩在你面前时,我们都会没有逻辑,没有理智,我们都会骤降成猩猩的智商,然后厚颜的说,我爱你。
人终究是人,他的智力会在某段时间迷失,但也会在某段时间闪光。当我具备智力时,摆脱习惯的束缚时,我能分辨了,也毅然挥起了手上的刀,可是这样的结局总不是令人满意的,伤心的总是迷失在那时的双方。只是太多人不明白我的做法,以为我把她们当成WOW来玩,只是你不知道现在的我总是失眠就是因为当初那一次次的挥刀。
傻子最终还是死在了世仇的手上,从一开始傻子就在为自己的后做准备。他的人生观永远是淡定两个字,即使他看到了仇人摸进了他家的官寨,他也没有喊出来,因为有些事该了的还是得了。我没有傻子那种境界,但我的心已经开始向死水进化,我也开始淡看很多事物,有爱情、有事业、有胡斌撞人、有皇马引援、有伯母逝去,开始明白很多事是应该落在我的肩膀上,既然有了包袱,我就不能把它扔在地上,我要把它一直背到我老去的那一天。
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也可以看着自己掉在地上的血慢慢变成黑色,灵魂的飞升不是偶然,它是一种注定。我没有土司的官寨,可我有自己心中的那一方屋瓴,现在它倒下的话,我会在废墟中爬起,拍拍灰尘,往阳光下走去。
傻子不怕死,也不怕梅毒,在最后的夜晚,他和塔娜又久违的疯狂了。这是人生最后的享受,我可以把它理解成勇气,或许更应该理解成这是一种豁然。最近的傍晚,我总是擎着篮球,看近处的永安公墓,看高处的上方山,还有那更高的蓝天,不是在欣赏景物,而是我总想在那些地方找到一些我需要的东西,也许我已经不再是静静的看了,更多的是思考。毕竟人生我还有很多没有想通的地方。
你的嘴上会套上嚼子,
你的双唇会满是伤疤,
你的身上会按上马鞍,
你的背上会放个驮子,
人们会为你歌唱,
歌唱你心中的损伤;
人们会为你歌唱,
歌唱你心中的阳光。
我不是阿来书中的傻子,但是我的尘埃也在落定中'
2009-8-9 王升 横塘 读书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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