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当政后,他承上启下,兴利除弊,任贤用能,整顿吏治,猛刹贪风,实施一系列重大经济改革政策,史书评价其所取得的政治、经济、军事成就,是康乾盛世的继承者也是开拓者。
' 设立财政监察机构。为了堵塞中央各部及各省向国家财政报销经费物资时,巧立名目、虚报冒领等种种积弊,加强中央对建设项目及财政支出的控制。设立了由胤祥、隆科多等组成的会考府,相当于现在的审计机构、或者是财政监察机关,对地方特别是各部院等中央机构的财务报销进行稽查(审计考核),这是雍正整顿财政的重大举措。三年后,各部院奏销事项550件,驳回应改正件96件,其中:户部、兵部只有10件,而廉亲王胤祀所管工部多达58件,取得巨大管理效益。
清理整顿财政。康熙晚年留给雍正的家底很少,雍正接手时国库存银锐减到300万两,而且金融方面出现了'银贱钱贵'倒置的货币危机。雍正大力推行整顿财政、清查亏空措施,严令清查财政亏空及原因,对负有责任的官吏严厉惩处,6年间,将濒临绝境的财政反转过来,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国库存银首次突破5000万两,创清朝开国120年的最高记录。
实行摊丁入亩政策。康熙朝以前,清朝的税收主要是人头税,不论穷人富人、地多地少,均以人口作为课税标准,人口多交税自然就多,也就是说交税多少与收入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这就导致了穷人税重、富人税轻;穷人越穷、富人越富的问题。雍正针对这一积弊,推行'摊丁入亩'政策,就是把人头税摊入田亩之中,按田产多少课税,废除了无地农民也必须交纳'丁银'的政策,有田有地的富户必须按地亩多少交税,这样不仅保证了赋税的公平,也保证财政的收入,缓解了社会矛盾,推动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促进人口的进一步增长。
废除家奴制度。即'除贱为良'的政策,废除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最后一块奴隶制特区,使那些压在最低层的各类贱民取得了与良民一样的社会待遇。
' 肃贪与提高官员待遇。雍正初年,官场上的贪赃枉法之风已达到触目惊心的程度,京官接受地方贿赂,地方又以无限度地增收'耗羡'银等方法向老百姓勒索盘剥,使农民应税负担日益加重。所谓的'耗羡'银,就是纳税人以散银应税时,官府在将散银铸成整银过程中,所消耗的部分,再向纳税人加收,相当于一种附加税。
雍正在严惩贪官的同时,也发现地方官俸薪低和无办公经费的情况,他认为如果无视这一现实,单靠禁令和法律手段,是难以遏制贪赃枉法问题。于是,就采取了将一定数量的'耗羡'银解归本省藩财政(国家财政),剩余部分补助官府及地方官,也就是'养廉银'制度。从理论上讲,地方官员得到超过俸银数倍、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养廉银,足以满足一般的办公及生活开支,也就没有再向下属、百姓索贿借口。这项政策的实施,对当时减轻百姓的不合理负担、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收入有一定的作用。
为了推进改革,惩治贪风,雍正皇帝不顾皇亲国戚的利益,严厉惩处妨碍改革政策实施的皇室成员及功臣。在这场关系国家命运的斗争中,连雍正的亲生儿子也未能幸免于死。雍正虽然使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国力增强,但得罪了封建地主阶级的整体利益,他死后弑父、杀兄、杀子的传闻不断,史书上把雍正说成了一个不孝、不忠、不仁、不义的皇帝。历史上称康乾盛世,而不称康雍乾盛世,就是一个例证。但从雍正在位13年取得的政治、经济、军事成就而言,雍正是仍是一个比较有政治远见和卓越领导能力的封建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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