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它的结构来自于时间的感受,确切地说是对已知时间的感受,也就是记忆中的时间。这本书试图表达人们在面对过去时,比面对未来更有信心。因为未来充满了冒险,充满了不可战胜的神秘,只有当这些结束以后,惊奇和恐惧也就转化成了幽默和甜蜜。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如此热爱回忆的理由,如同流动的河水,在不同民族的不同语言里永久而宽广地荡漾着,支撑着我们的生活和阅读。
余华自己在序言中说的话:我再次去阅读自己的语言,比现在年轻得多的语言,那些充满了勇气和自信的语言,那些貌似叙述统治者的语言,那些试图以一个句子终结一个事物的语言,感染了今天的我,其节奏就像是竹子在燃烧时发出的'劈啪'声。
在一本十八万字的小说里,你找不到一句可有可无的废话。这是非常之不容易的。我习惯在喜爱的文字下用彩色铅笔划下痕迹,这样的喜爱尽情的流露在这一本书里。比如小说的起始有简单的一句:'阳光那时候似乎更像是温和的颜色涂抹在我们的身上,而不是耀眼的光芒。'温和与涂抹,没有比这两个字更具有回忆的温暖与晴朗,就如同是电影的回忆中,缓慢欢跳的孩童,阳光沉淀为乳白色的柔和,他们的身上发散出柔和的光晕。
文字是种游戏,触摸表达排列组合。玩童是需要天份的。如果我说,一条坑坑洼洼高低不平的乡间小路穿过了村口的一片金黄的稻田。这样的形容是平淡通顺的,但是你看到凌晨的呼喊被描写成坑坑洼洼高低不平的时候,是不是有种冲破黎明的涌动呢?这样的巧妙,随地可拾。如同是吃到了一颗奇妙的酒心巧克力。
书中的'我'始终存在并以一个通晓结局的人在提前叙述事实的结局,仿佛是记忆的统治者,有着无可排除的命运的无奈。特别是写到孙光明的死亡:'就这样,我一直看着孙光明洋洋自得地做向未知之死,而后面那个还将长久活下去的孩子,则左右挎着两个篮子,摇摇晃晃并且疲惫不堪地追赶着前面的将死的人。'
我留意到他落在结尾的日期,一九九一年九月十七日,那时候他三十一岁,他所说的,试图以一个句子终结一个事物的语言:'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他一但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
也许文字只是表达你的思绪,只是如何让你的文字搜索到你的频段,让他人通过你的文字共震于你的频段而已。小时候踩踏浮松的青石板一角,溅起另一角的脏泥水,如此的乐此不疲我也一样拥有。你在他人的叙述中找到你的熟悉,你却说不出你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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