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是人民给的,那么人民就应当有权将所给于的权利收回。各级干部既然是'公仆',那么人民就有雇用权和解聘权,所有官员职务的升、降、调、转也应由人民说了算数。建立制度就应从这里建起,就是从建立人民民主的政治体制为切入点。没有民主的政治体制,什么'我们的权利是人民给的'什么代表全国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等等都是空话、废话!
'民主'必须依法实行,才不致造成混乱,民主体制的实施也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才能确保。建立民主法制应照顾到两个方面,既要保障人民正确的行使民主权利,又要保障社会的稳定。禁止以任何借口压制民主的行为,特别是政府行为。
每当发生示威、游行、请愿、在一些媒体中出现了一些有'异见'的文章、言论等等就惊慌失措,于是就出动军、警拦截,再不就是抓'坏'头头、封媒体、组织大批判,甚至抓人。等等简单粗暴的僵硬手段。这些人不晓得出现这些事情并非都是坏事,正是锻炼人民群众如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时机。作为一个执政党,不管你是短期执政、还是长期执政,不可避免的都会遇到人民群众对你不满的事情、总会发生某些事情处理不当、甚至是失误的时候、不可避免的出现各式各样的不同意见、观点等等。如何正确处理这些'不如人意'的事情,化解执政者与人民群众之间、执政者与'异见者'之间的矛盾,难道这不是锻炼执政党如何正确执政的大好机会吗?
我们应当解决认识上以及思想意识上对待'民主'这个问题上的错误,然后再从具体的历史事件上认真反思。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善待之,善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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