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财富如何被创造,先要理解什么是财富。对于个人而言,什么是财富,不难理解。可以说,一切又价值的资源、物品、权益,都是个人财富,还可以包括个人声誉,人际网络,知识以及可以为其带来潜在收益的信息资源等等。困难在于如何衡量一个社会的财富。有一个非常显而易见的不等式是,个体财富的加总不等于社会总财富。举一个简单例子,农民李四手上有现金5000,其他粮食若干价值也是5000;个体户张三手上也有现金5000,另加化肥价值5000。由张三与李四组成的社会总财富是多少?是10000而不是20000。
上面这个例子容易理解。因为货币,尤其是政府发行的纸币,只是价值的符号。对于社会来说,其本身没有价值,当计算社会财富的时候,要把这部分扣除。就像一个人与他的影子一起,不能算作两个人。我们在看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例子(类似的例子很多,一位同事有更精彩的版本)。假定有两个农民种地,各自的产出是100。整个社会的总财富是200。有一天跑来一个马戏团,跟他们说,你们要不要看马戏?如果你们每个人出5块钱,就能看到上等的表演。两个农民同意了。这个时候的社会财富是多少?按照GDP算,应该是210:农民的收入加上马戏团的收入。那么与前面一种情况比,社会财富是不是增加了?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农民不仅得到'服务'超过了他们的付出,否则他们不会买票。对马戏团来说,得到的价值肯定超过他们表演的成本,否则不会表演。这个社会的总财富肯定增加了。这增加的部分就来自马戏团的服务。这个例子可以为GDP的合理性提供某种基础。
继续上面的故事,稍微变一下。第一天马戏演完,两个农民发现也就一般般,要求马戏团离开。但马戏团想赖着不走,说我可以给你免费表演。但农民觉得噪音太大,不如打发他们走算了,马戏团又从农民那里要到5块钱,作为不让它表演的补偿。这时候,GDP增加了5块,是215 (仍然等于马戏团收入加农民收入)。那么社会总财富增加了多少?实际上,社会总财富不仅没有增加,实际上还减少了。因为,这后来的5块钱没有得到服务(得到的是'不服务'),是农民为了避免损失而不得不付出的成本。而且,我们可以推断,马戏团再表演一场所导致的社会损失,肯定是超过5块,否则农民不会宁愿付5块钱让它别表演。这个故事可以用来说明GDP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衡量财富。
从马戏团的故事,我们明白一个道理,财富的创造,必然要求是为社会成员提供新增的有价值的劳务或者商品。例如前面的第一场马戏。但是,为了避免损失而进行的活动能否计入新增财富,却比较复杂。例如农民付出的打发费用后,社会的总财富在减少(尽管农民的财富比让马戏团继续表演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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