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的农村——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札记之一-《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书评
城镇化过程必然伴随着农村的消亡,但村庄的迅速消亡还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从1985年到2001年,中国的村民委员会从940617个锐减到709257个,一共减少23万多个,平均每天减少约40个。而据《中国新闻周刊》2012年报道,我国的自然村十年间由360万个锐减到270万个,现在每天中国都有80个到100个村庄消失。村庄的消亡不仅意味着作为形式上的农村生活共同体解体了,而且意味着农业文明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不存在了,农民只能离开村庄逐步融入城市,最终成为新市民。如果说这个过程正常推进的话,那么经过百十年的缓慢演变,倒也波澜不兴,发达国家大体用了二三百年完成了这个过程。但中国不一样,改革开放以来快速的城镇化、工业化让农村人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集聚在城市,成为形式上的市民,却又难以市民化,只能在城乡之间无奈地徘徊;更为特殊的情况是,一些农村还来不及转化为城镇就被包围在城市之中,这就是城中村,形成了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奇异现象。
首先,城中村的主体特征是非农的。在传统的概念上,农村是农民的居住地,农民又以从事农业为主,但城中村的这些特征都不存在了。这些村子多在城乡结合部甚至就在城市中心存在,有着与城市类似的'水泥森林',只不过缺乏科学规划,多了些'贴面楼'亲吻楼'而已;村民也不搞农业,多从事工商业甚至就是做房东成为资产食利者。这样的村子显然与传统意识上的农村那种田园牧歌风光相去甚远。
其次,城中村形成了明显的'二元结构'。这些村子在城市,但村民却保持着农民身份,甚至拒绝市民化,乐于做着'农民';村子是村民的,但平常居住在村子的人却多是外来户,且往往超过本村人口,而本村的人有些反倒住在别处了;村集体如果有经济实力的话,受惠的群体还是本村村民,那些在本村工作生活多年的外来户们是难以享受的,形成了明显的本村人与外村人、老村民与新村民的区别。
第三,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村民们虽然身处城市,基础设施、工作生活已经城市化了,但文化特征、管理方式等可能还是农村化的,依然是一个熟人社会,依然采用传统农村的集体事务处理方式,这一点又与一般意义上的村庄十分相似。
何以形成这样的特征?本书的作者解释这是城乡差异的体制因素造成的:一是土地制度的差异,城中村的其他土地可能都被征用了,但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难以征用,所以形成了城中村的土地开发乱象;二是社会管理制度的差异,城市的社区由基层政府派出机构进行管理,但城中村依然按照村民委员会进行自治管理,政府一般难以插手;三是由上述两项制度演化而来的'村籍'制度,以此稳固村民在集体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与外来的租住户和一般市民形成经济地位上的根本差别。
由于上述原因,城中村也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甚至是盲区,经济层面像特区,地下经济横行;社会层面像暗区,形成'新贫民窟',甚至'藏污纳垢'。也如书中所说,在市民眼里,这一派市井繁荣的背后,藏匿着许多灰暗神秘的地方,它让人想像到龌龊和罪恶,甚至概括出'八大罪恶':黄流横行、赌博盛行、吸毒猖獗、售假制假、黑帮肆虐、偷盗抢劫、火灾隐情极大、'二世祖现象'(堕落的富二代),所以各地的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改造总是一个挥之不去的重要课题,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甚至是惨痛的群众性事件。
(二〇一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