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扶贫还可以做得更多——从《电商赋能 弱鸟高飞——电商消贫报告(2015)》谈电商扶贫的三个问题-《电商赋能 弱鸟高飞——电商消贫报告》书评
电商扶贫在2015年刚刚拉开大幕,但这依然不妨碍其与县域电商、农村电商、农资电商等一道成为当前电商领域最热的词汇之一。回想起2014年底还在讨论电商扶贫是否可行,而今天已经开始梳理电商扶贫的模式,不得不让人有'轻舟已过万重山'之感!
实践与理论的探索总是同步进行的,在电商扶贫正加速推进的时候,阿里研究院率先在行内推出《电商赋能 弱鸟高飞'电商消贫报告(2015)》,可谓十分及时。从报告中也可以看出,电商正在贫困县域迅速发展壮大,2014年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在阿里零售平台上的消费已达1009.05亿元,销售119.30亿元,电商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民的节支增收,也促进了青年返乡创业,还让农村的生产生活面貌因此开始发生改变。
鉴于这一年多来我已经就电商扶贫问题先后写过几篇东西,所以想借着这份报告带来的启发再探讨几个较为具体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如何界定电商扶贫的内涵与外延?
首先是概念。叫电商扶贫还是叫电商消贫好?既然中央的提法已经转变,从扶贫到减贫再到最新的消贫,似乎电商消贫更与时俱进一些。不过这几个词依然是有差异的,汪向东先生认为,'电商减贫概念更宽一些,除了包括各类扶贫主体以电子商务去帮扶扶贫对象,还包括贫困主体主动以电子商务活动纾解、乃至摆脱贫困状态的理念与实践',那么电商消贫的概念似乎还要更宽广。但考虑到电商扶贫自出道以来已近乎约定俗成,似乎还是电商扶贫好些,当然,纯粹是一己之见,还可以探讨。
其次是定义。到目前为止,为电商扶贫定义还是比较困难的,有待于学界充分讨论以形成共识。汪向东先生是最早研究电商扶贫问题的业界学者,他提出的定义是,'电商扶贫,即电子商务扶贫开发,就是将今天互联网时代日益主流化的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作用于帮扶对象,创新扶贫开发方式,改进扶贫开发绩效的理念与实践'。就我看来,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就是运用电子商务来促进贫困地区家庭脱贫致富,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当然,这么说是简单明了一些,却显得有些单薄。所以,国务院扶贫办的曲天军巡视员认为,应该把'产业'改为'经济社会'更好一些。
再次是范畴。汪向东先生认为,电商扶贫可以'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的分析框架来看','既可用于一业、一地、一事,又可同时用于或辐射到多业、多地、多事';而且包括'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开展电商扶贫',以及为电商扶贫而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还包括众多电商主体对扶贫事务的参与。
结合汪老师的文章,我想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扶持贫困地区家庭进行网上销售创业,包括进行基础知识培训及相应的启动资金支持等;二是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础,主要是对贫困村的信息、交通、物流基础加强建设,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三是强化社会资源的统筹,包括政府推动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宣传与推广,动员企业与社会各界与农村对接扩大网上销售和农村特色旅游开发等。
那么《电商赋能 弱鸟高飞'电商消贫报告(2015)》也提出了对电商消贫的定义,即通过建设和安装新型基础设施,培育和培养电商生态和电商意识,建立本地化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从而促进贫困人群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开展创新与创业,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最终改变贫困人群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现脱贫致富。
但以上的这些概括还不是那么便于传播,所以我在想,能不能再简洁通俗的提炼一下?比如是否可以概括为'六个新':电商扶贫就是建设新基础、培育新意识、建立新体系、获得新能力、实现新发展、提升新生活。
第二个问题,如何看待电商扶贫面临的困难?
电商扶贫被正式纳入扶贫十大工程只不过一年时间,可谓草创期,困难、问题自然不可少。汪向东先生提出电商扶贫面临'四大挑战',概括起来讲,就是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贫困主体互联网运用能力有待提升、电商扶贫行政推动理念需要深化、电商扶贫的机制急需创新。
在此基础上,我想再延伸一下,总体感觉有'六个有待':
思维有待转变,这个既有贫困地区政府的扶贫理念问题,也有贫困主体的发展理念问题;
习惯有待养成,农村互联网普及率本来就低,而能把互联网作为生活生产工具的比率更低,其普及还有一个过程;
基础有待改善,突出表现在网速不快,费用不低;物流落后,又慢又贵;还有交通运输、产业基础落后等;
人才有待培育,现在能推出来的还是王小帮、赵海伶等老典型,还是'万绿丛中一点红',电商扶贫事业必须要有更多的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参与;
视野有待开阔,既不仅仅是买得物更美价更廉,也不仅仅是卖得货更俏价更优,而是要在经济社会的深层次带给贫困地区改变,从根本上改变当地的生产生活方式;
力量有待协同,电商扶贫牵涉面广,新旧体系交汇,目前各行其事的情况多,需要一个好的公共平台和融合机制,更好的体现齐心协力与各负其责。
第三个问题,如何让电商扶贫进一步提升?
对当前县域电商发展中的问题,我曾概括为'看小了,没生态',今天电商扶贫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我在思考,电商扶贫能否演进到'六个成为'?
能否成为农村金融的新突破?记得去年的这个时节(2015年1月20日),汪洋副总理在浙江调研农村电商,专门考察了蚂蚁金服,关注到蚂蚁金服在农村的低成本与高效率金融服务,最快一笔信用贷款只需要4分钟,而且全部在网上办理。可以回想一下农村金融改革的历程,让农民享受普惠的、便捷的金融服务依然任重道远,各大商业银行因为效益原因普遍撤离了农村,农业银行的三农金融服务比重并不高,而农村信用社正在加速商业化股份制改造,真正的农民金融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之后基本消失,各地试点的新型合作金融、社区金融等迟迟推不开。2008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无论是农业的现代化还是新农村建设,目前金融依然是瓶颈,如果电商扶贫能够从电商扩展至普遍的农村金融服务,则善莫大焉!当然,阿里已经在2014年为贫困地区2.02万名经营者提供了29.73亿元的小额信贷,京东、阿里等电商平台也有农村金融服务的业务,但都太少了,这应当作为将来一个重要领域。
能否成为精准扶贫的新平台?精准扶贫要求到人到户,其基础性工作可谓量大面广,任务十分烦杂,更重要的是还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如果还依靠传统的统计填报系统,那将是一个十分要命的事情,费人费工不说,其中的疏漏甚至造假将很难避免。互联网已经发展到今天这个时代,云计算、大数据已经成熟到这个地步,如何把互联网的终端与贫困户接通,将其纳入大数据的体系,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对于扶贫工作方式方法的根本性改变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指出,'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当前,实施中的困难也不可小视,思维是一个方面,还有投入与培训,最后还有操作层面上的落实。
能否成为民生工程的新载体?在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电子商务要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目前对创业就业方面关注得多,在改善民生服务方面还关注比较少。《电商赋能 弱鸟高飞'电商消贫报告(2015)》就提出,可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认定救助对象,因为大数据可以综合多方面的个人信息,进行精准综合评估;而且可以进一步健全个人信用体系。除此之外,农村的一些惠农补贴、社保服务也可以通过电商渠道来实现。
能否成为城乡统筹的新通路?过去的城乡统筹多关注于经济社会层面,其实新的互联网鸿沟正在演化为新的城乡差距,用好了互联网,可能实现农村发展的拐弯超车;反之,农村将又一次落后。如果能以电商为切入点,推动互联网 三农,实现城乡资源、人才、信息的有效对接和流通,对于未来的乡村发展意义更为重大,可以让农民真正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红利,也可以让农村更快地追赶城市的发展脚步,促进城乡实现新的均等化。在这个意义上,也应该把电商扶贫作为新的基础性工程去推进。比如说,现在的产业扶贫,生产能力不成问题,而市场却很成问题,迫切需要城乡的新对接,最好能转变到电商'C2B'模式是理想状态。
能否成为社会扶贫的新接口?'郭美美'事件后,国家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受到挑战,与之对应的是民间公益组织迅速发展,但其中的乱象同样触目惊心。如何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可以更方便地参与到社会扶贫事业中来,如何让更多的扶贫信息在新的平台上实现资助方与被资助方的充分沟通与信任,互联网提供了这一可能。从目前的电商主体参与扶贫,到电商为扶贫搭建新的多向接口,值得期待。比如作为广义的电商,公益众筹就值得探索。像淘宝平台上发起过的'掌上名猪'网上预售活动就很有示范意义。
能否成为供给侧改革的新动力?什么是供给侧改革?一言以蔽之,就是政府不能再像过去,一味在刺激需求上下功夫,而是要反思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以新供给催生新需求,既不做大包大揽的'凯恩斯'主义者,也不做任由市场竞争的自由主义者,重点在制度创新、降低成本、完善基础设施、释放人才活力等方面下功夫。那么当前的电商扶贫探索,恰恰也印证了供给侧改革的理念。通过政府的'营造渔场',释放贫困地区的'新供给',让平台、人才、企业等各方力量在农村电商的广袤空间里'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对于推动整个贫困地区的改革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