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水、池水不可载舟、覆舟。从系统观或社会系统工程观来看,'敬畏民意'其实深蕴'局部-整体'(Part and Whole, P';W)间(如散沙与激光)、思想与行动(认识与实践,知与行,'意'与'力')间的辩证关系,其本质,乃敬畏公民或人民基于'民意'而可能爆发之强大整体力量(尤其是协同学在研究激光原理时所揭示的那种具有高有序度、强指向性的可怕力量)。谁真正懂得现代社会'权从何来?'的道理而敬畏公民、效劳公民,深赢全体公民之心,广获全体公民之智、全体公民之力,谁就能在公民们的强力推举下行走在历史的前沿,否则,必会步步难行,风险重重,乃至为民所灭。
将民意视为手段,还是将民意视为目的,乃同途异归、截然两端。我在诠释'无为金字塔10法则'之'仁'法则时曾说:'我们与他人之间的最大问题,是自我中心主义;我们与自己之间的最大问题,是难以管住自己。'自我中心主义在执掌着公共权力尤其是执掌着缺乏有效监督的公共权力的官员那里,显得尤为突出。所以,让社会系统的政治气候回归正常,不但需要官员有良心地、自觉地敬畏公民,更需要全体公民理性、充分、持续地显示自己的'洪水猛兽'般的强大与可畏,砸碎那些不自觉官员、作秀官员、无良官员的自我中心感。
孙中山先生云:'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由于信息技术的大进化及大普及,人类日益步入一个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紧密结合的'新主流社会'。民主政治乃至卓越治理信息的高效扩散日益使公民不再会被沦为无知、无能的'阿斗',具有影像采集功能的便携移动装置(如多功能手机)的普及亦使公民在各类滥用公权事件发生得以现场实时取证,从而将大规模的个体正义汇聚为全社会的整体正义。蔑视民意者,民力必灭之!
常识必须被重复,否则它会被忘记;
欺骗与不公必须被曝光,否则它会继续作恶;
真相与公正必须被炒作,否则它会被埋葬。
常识被忘记、真相与公正被埋葬之日,便是一个社会毁灭之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兹转发可平先生'略有删改'之《敬畏民意》一文,以再次重复可能被不少人每每忘掉的社会常识。
【作者俞可平自题】 看到此文,一些官员会以为迂腐而窃窃私笑;一些文人会以为帮闲而嗤之以鼻;一些读者会以为空谈而不屑一顾。我明知如此而仍重申之。何故?因为我深信,会有更多的民众珍惜权利,会有更多的学者怀抱理想,会有更多的官员敬畏民意。民意所向,有如潮流所趋。'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信然!
在民本政治下,民意只是工具;统治者重视民意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在民主政治下,民意才成为价值,执政者重视民意,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
如果大多数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人民就有权收回委托给执政者的权力。
天大地大,民意最大。民意是什么?民意就是民众的愿望,民众的需求,民众的评判,民众的心声,民众的舆论,民众的信任。古今中外所有理性的统治者几乎都极其重视民意。但在传统政治下,统治者把民意当作工具,他们重视民意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所谓'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是也。在民主政治下,执政者把民意当作价值,他们重视民意是因为民意是其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是其执政资格的源泉。中国共产党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作自己的宗旨,把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视作社会主义的生命。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人民的利益应当是其根本的价值追求,民意则是其执政的唯一合法性基础。'权为民所用'。党和国家的所有权力都是为了增进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是政府服务人民的工具。权力本身不应当是官员的目标,公民的利益才是权力所要实现的最终价值。
要实现这种价值,就必须了解人民群众有什么要求,有什么希望;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喜欢什么,痛恨什么。简言之,政府的政策必须建立在民意的基础上,必须反映民众的心声,满足公民的需求。要使政府的政策体现民意,要用好人民群众给予的权力,就需要一整套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制度。
例如,公平合理的利益表达机制和协调机制、立法和政策的听证制度、政府与公民的协商对话制度、权力的监督和分工制度,以及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没有这些民主的决策制度,公共政策就难以真正体现民意,'权为民所用'就会流于形式。'权为民所赋'。党和国家的所有权力源于人民,都是由人民群众给予的。谁是人民?人民将权力授给谁?人民如何将权力授予政府?这些都是民主政治的基本问题,其中的任何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好,民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而每一个问题的解答,都须臾离不开民意。
谁是人民?我们每个人都是人民,但每个人又不是人民。人民是一个集体的、政治的和历史的概念。不同的政治集团、不同的时期,人民有着不同的含义。很难对人民做出明确的界定,这也是为什么在人民的名义下可以做好事,但也可以做坏事的重要原因。
在民主政治条件下,人民应当就是拥有合法权益的公民。所谓民意,就是公民的意向。'权为民所赋'的基本前提,就是掌握国家权力的党政官员应当是公民的民意代表。国家应当有一套公平公正的程序和制度,确保政府官员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成为广大公民的民意代表。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选举制度、代表制度和罢免制度就是最重要的授权制度和限权制度。
'权为民所有'。公共权力之所以要由人民赋予,之所以要代表民意,根本原因在于人民是权力的主人。在民主政治条件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才是国家主权的掌握者。'人民当家作主'或'人民主权','人民统治',这是民主的真实含义,也是与'民本'的实质性区别所在。
在中国传统的民本政治条件下,最高权力属于帝王或其他统治者;人民是臣民,而不是主人。在中国现行的民主政治条件下,最高权力本来就属于人民;人民是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民本政治下,民意只是工具;统治者重视民意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在民主政治下,民意才成为价值,执政者重视民意,是为了维护公民的权益。只有民主政治,才能为自由、平等、人权等公民政治权利提供基本的制度环境。离开民主去谈论自由、平等、人权,就像离开市场经济去谈论自由贸易一样不得要领。
如果大多数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人民就有权收回委托给执政者的权力。能否从制度上保证民意的向背成为执政者权力去留的决定性因素,是'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赋'和'权为民所有'的试金石,也是民主政治的试金石。
敬畏民意!这应当成为民主共和政治下所有官员的基本态度。人民至上!这应当是党和国家全部政策的根本原则。民意是钢铁长城,它可以坚强地捍卫人民的政权;民意是洪水潮流,它可以决开一切专制的裂口。然而,如果没有健全而合理的政治制度,民意就可能被阻挡,被遮盖,被扭曲,被滥用,被不适当地代表,有时甚至变得软弱无助。敬畏民意,就要崇尚法治,法律要以民意为基础,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离开法治对待民意,就有导致民粹主义的危险;离开民意对待法治,则有导致精英主义的危险。
敬畏民意,就要敬畏公民权利,敬畏法律制度,敬畏公众舆论,敬畏公共责任,敬畏社会评价。敬畏民意,首先就要倾听民意,通畅民意渠道,广开自由言路,虚心听取公众对政府的意见。敬畏民意,更要认真对待民意,要有科学的决策机制,善于将公民的需求转变成政府的政策。简而言之,敬畏民意,就要大力推进民主法治!
(作者为中央编译局副局长,本文原为零点调查公司举办的首届'倾听民意政府奖'颁奖大会上的致辞,发表时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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