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人写过这样的书,这将是本史无前例的书,完全崭新的视角。'用书中评价他们写的那本书的评价来评价这本书,我想也完全合适。
小说主要讲述了两个黑人女佣和一个白人大学女毕业生共同创作一本关于美国南方黑人女佣自己故事的书。她们写的是一本怎样的书?艾碧莲问雯,你到底想要听到什么样的故事。雯说,他们付你多少钱,他们怎样对你,卫生间,孩子们,你见到的所有事情,好的坏的。这是他们写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同样,这也是《相助》这本书的所主要讲述的,不同的是,它还写了出版这本书的种种艰难和危险,以及三个女人生动有趣故事。本书没有浪漫的爱情,而揪心痛苦却无处不在,当然在痛苦中沉淀的浓浓爱意却也让人深切感动。
'我从未像怀念康斯坦丁那样怀念过其他什么事。'从这里开始,一个白人姑娘就开始了她与众不同特立独行的道路了,此时,白人和黑人没有边界,开始真正的'相助',爱在这里真正进入我们的视野,雯从小就天然地亲近黑人。雯和康斯坦丁的亲密无间让我们忘记了她们白人与黑人的区别。而雯最好的朋友西丽,虚伪得让人深恶痛绝,她宁可周济远在千里之遥的非洲饥苦黑人儿童,却无视身边镇上的黑人。正是这种对比,又更加衬托出雯的温情的难能可贵与真诚,作者用雯的口说出了人间最美丽的情感,在那个离我们遥远年代遥远地方的美国小镇,温暖往往在对比中变得更加明显和透亮。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而这戏唱得别具生动。
艾碧莲同大部分其他黑人女佣一样,每天都安排着满满当当的家务,擦地板,抹厕所,洗烫床单衣服,照顾孩子,做饭。她自己从来没买过衣服,都是捡白人的破烂穿。儿子崔劳也被白人司机误撞致死。种种心酸让我们沉默。但是她乐观向上,喜欢听收音机,喜欢看书,向雯借白人图书馆的书看。她在知识渴求上从来没有放弃过,似乎一直都在学习,也写东西。对爵士蓝调音乐感兴趣,喜欢听抽烟喝酒撞杯嘈嘈杂杂的声音,喜欢做白日梦。虽然她是一个女佣,但是却在点点滴滴中看出那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她忍辱负重,长期隐忍,一生的悲凉与卑微,却阳光满满的面对人生,令人心生爱怜。
明尼是一个性格泼辣,敢作敢为的黑人女佣。她做一手漂亮的饭菜,有脾气,说话向来不说二遍,话一出口也必定说到做到。虽然她随时都可能被解雇,随时都处在担心丢掉饭碗的恐惧之中,但这并没有堵住她敢说敢骂的嘴,她毫无保留地痛骂那些白人太太:废物,懒婆娘,傻瓜,恶毒的人,笨蛋,蠢货,老巫婆,疯女人,恶毒的巫婆'在这种大胆和毫无遮拦中,把她自己想说的憋在心里的话全部都痛快的诉说出来了,有趣而生动。而那些白人妇女却那样的无知,百无聊赖,自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她们说出来的话却可憎和可怜,我真感到她们生命的臃肿和无趣,她们没有朋友,易怒。
雯,大学毕业,不漂亮,身高一米八,似乎这给她带来无尽苦恼,家人一直在为她婚姻发愁。她却独立,有思想,有主见,博览群书,想当作家,并且也为写作一直努力着。她十四岁开始抽烟,认为不抽烟活得了无生趣,这种想法本身就很有趣,而这种有趣在小说中随处可见。她的内心也承受了许多,她的母亲赶走了她最喜欢的女佣,她最好的朋友西丽是一个坚定的种族主义者,迫害黑人女佣月梅。这都让我们感觉到雯夹在其中的为难与难能可贵。还有她因为写这本书丢掉了爱情,丢掉了小镇上所以白人妇女的尊敬和信赖,她变得孤立无援,甚至不得不离开她的家乡,但是她得到的却是更博大的爱,女性的爱,超越种族的大爱。
我们看到小说中大部分时间是在叙述黑人女佣的操持家务,在这些日常生活叙述中,一个白人姑娘细致入微的进入了黑人生活的点点滴滴,不仅如此,这种进入作者采用的竟然是第一人称,三个女人都用第一人称,自己对彼此的看法在叙述中自然地表露出来,对于读者而言,这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个角色进行深入了解,进而完全进入角色情感,特别是那种难以见到的黑人女佣的内心体会以及被雯默默感化和默默深入理解的黑人世界,在这样的自述和她们的交谈中,她们真实的生活原貌展现了出来。在这种生动叙述中,我们分明强烈认同着黑人的思想行动以及她们的言语,那是有趣的世界,作者为她们代言,并且让我们感受那样的氛围,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美妙的感觉。艾碧莲和明尼的故事,我们一点都没有感觉到这是一个白人写出的黑人自己的故事,处处都见出这就是她们的真实生活和真实感想。我想,没有深入人物内心,没有对黑人强烈认同是难以想象的。毫无疑问的是,读者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自然,相反,那都是真真切切的本真描写。
阅读这部小说我蹦出来的想法特别多,书里主要叙述的是她们如果成功写一本关于黑人女佣的书,其实这就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小说几乎都是女人的声音,而且还是黑人妇女的声音,男人都处在非常次要的地位,其中不乏女权主义的味道,让我很容易联想到德国电影《罗拉快跑》。小说主要讲述的是种族歧视的故事,其中充斥着的是生活的艰辛和无奈,我想,不仅是四十年前的美国存在,就是现在也是处处存在,保不住将来还存在,2006年的奥斯卡金奖电影《撞车》不就是身边的典型吗?昨天,在麦当劳看到一个金发丰满美女和一个黑不溜秋的老外的恩恩爱爱着实让我感动,这可能也是四十年前的愿望'我有一个梦想'吧。
我一直在思考的一个问题是,这部小说是斯托克特在纽约写的,她在那里生活了九年,让她完全以回忆来写这样一部四十年前为背景的小说,她是怎样精准地表达出原汁原味的黑人女佣生活,莫不是她也如小说中的雯那样也有一个收集黑人女佣故事和她们真实感受的过程?否则,她就是记忆童年生活的天才或者她是还原生活场景的达人。还有,我们在阅读时关注着那本书艰难地诞生,而斯多克特的这本书本身也经历了近五十家出版社的退稿,当然,最后的超级畅销和广泛好评使得这个过程变得动人无比和充满传奇色彩。所谓书里书外就是人生,就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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