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关系的不断紧密,知识产权问题的碰撞不可避免。过去的中美《读者文摘》商标案曾经让国人给予极大关注,到了入世之后,中外知识产权的纠纷越发增多。
由于中国历来缺乏民法的基础,因而在与世界的接轨过程中,因知识产权问题而交的学费不少,经验教训深刻。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种学费本可以不交或少交,最后却交了,更值得总结和汲取教训,这就是法律服务问题。比如本书中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张平教授就讲,在DVD专利事件中,有讹诈的成分是一个明显的事实。几千项专利里面有的已失效,但我们的企业照单全收,按人家的标准全部付费。没有去分析,这些专利到底保留到什么程度,每一件专利都是属于谁的,它的国别在哪儿、年代在哪儿、它的权力保护范围有多大。由于第一个DVD的钱交得不明不白,导致以后就永远不清不楚地按照那个不合理的标准交费。DVD这样交费,相关的产业也要这样交费。
这样一种交费纯粹是我们自己一手造成的。因为类似DVD事件,相当复杂,需要既懂专利又懂合同、懂国际贸易,还要懂技术标准、懂产业经营,这是一个法律关系的综合运用,不是一两个律师可以做得了的。而我们的法律服务现状恰恰如此,都是合伙制的、作坊式的,每当某个律师拿到一个大案子,他有一种封闭的、狭隘的法律服务意识。最后的结局是,因为法律服务跟不上,导致盲目地支付了专利费。
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交了另外一种学费,启示良多。这就是目前我们在研究问题时往往视角狭窄,各行各业之间老死不相往来,结果给外面的人得了好处。历史学家黄仁宇批评历史研究时说,重分析而不重综合,要求放宽历史的视界,我看在各行各业同样适用。美国研究原子弹的时候,牵头的不是导弹专家,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学者,最终成功,其间缘由更应深思。
总之,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多交了一种学费,必须从中有所惊醒,不能再重复地踏进同一条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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