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摄影概念范畴②
范畴
1935年美国经济学家罗依·斯特莱克(Roystryher)就提出要为纪实摄影下一个定义,但迄今为止,都没有一个公众认可的定义。纪实摄影(documentaryphotography),就摄影而言,最先使用'纪实'一词的是20世纪初法国摄影家欧仁·阿特热。'纪实'这个词源于拉丁文的'docere',意思是'教导',纪实照片的功能不止于传达信息,他还教导观众从他所透露的真相认知社会的某个层面。
1940年,美国纪实摄影家多萝西娅.兰格(Dorotherlange,1895-1965年)为英文'纪实摄影'概念确定了理论意涵。观点:纪实摄影反映当下,为将来作影像实证。纪实摄影反映的是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记录人的活动;描绘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制度、习俗等;揭示影响人类行为的生活方式;不仅需要专业工作者参加,而且还需要广泛的业余摄影爱好者参与。
1985年,美国南卡罗莱那大学硕士生斯蒂芬尼.安克莱恩(stphanieAmRlein)在《纪实摄影的新定义》中说:
1、纪实摄影是由一个技艺高超,富有献身精神的摄影家以任何画幅的照相机拍摄的系列照片,它能抓取人类状况的现实本质,展现生活条件,无论是好是坏。
2、纪实摄影是对被研究社会状况的视觉描写。其中流露出拍摄者的关心,并表明可能需要作那些变化。
3、纪实摄影是解释人与环境,人与社会活动之间相互关系的解说性照片。
中文'纪实摄影'概念的创始人是王惠敏。1984年,该词初见于《国际摄影》,是当时的编辑王惠敏临时想出来为国外某一种摄影样式起名的。在流行拿来主义的20世纪80年代,这个被对应为英文'DocumentPhotography'的概念,很快就在国内作为一个有特指而没有确切定义的孤立存在概念,普遍使用开来。
纪实摄影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摄影家们,秉承人道主义精神和善良准则,以无比的毅力甚至是献身精神,深入人类的生存实际,真正的了解并尊重被摄对象,不虚构、不粉饰、不夸张,大多以抓拍的方式再现的真实的情景。纪实摄影作品无论美好或是丑陋,目的都在于表现一个真实的世界,引起人们的关注,唤起社会良知,同时记录特有的文化,为后世留下宝贵的历史财富。
核心
到目前为止,对于纪实摄影的确切概念范畴,虽然每家之言各有不同,但在主要的核心问题上基本还是达成了共识,那就是:
1、当其诞生之时,西方人将其命名为DocumentPhotography。根据'Document'最基本的含义,它应当是指起到一种证明、证据和文献作用的摄影类型。
2、在中国最后定名为'纪实摄影',同样表达了文献和历史纪年的含义,也强调了真实性的价值范畴。
3、根据两者命名的定位,纪实摄影应当是对人类社会进行的真实的记录,它的题材内容是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历史文献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