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太阳光,还是电灯光、闪光灯光、蜡烛光,都具有3个基本特性:光的强度、光的方向和光的颜色。拍摄效果的好坏与光的3个基本特征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下面就光的强度、方向、颜色和光在摄影中的作用加以说明。
1.光的强度
它取决于光源的亮度和光源与被摄景物间的距离。太阳光是我们摄影的主要光源。由于季节、天气、地理位置的变化,太阳光的亮度也不断发生“变化”。由于阳光的这些“变化”,光的强度不同,拍摄时选用的光圈与速度也不一样。这一点,在室外自然光摄影中是十分重要的。随着光源亮度的变化,拍摄者应当随光应变。
2.光的方向
只有一个光源,它的方向性显而易见。如果有几个光源,它的方向性就不那么易辨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光的方向性,我们试用一个光源来分析一下。
①正面光
正面光又叫顺光。被摄景物正面对着光源,受到均匀的照射,光的投影与被摄对象重叠,形成没有影子的影像(实际被摄对象的影子,落在了被摄对象的后方)。这种照明光,就是正面光。
用正面光拍摄影物,明暗反差小,层次不丰富。用这样的光拍摄浮雕、建筑物,立体感不强;拍摄人像,平板乏味,而且被摄者的鼻子、眼窝下方,会有浓黑的阴影。用正面光翻拍书画、文件却十分适宜。
②侧光
侧光是指光源在被摄对象侧面的照明光。它能使被摄对象的一侧明亮,另一侧形成阴影,有利于表现立体效果。
光源置于被摄对象侧面的位置不同,通常侧光又分成了前侧光和大侧光,大侧光又叫90度光,前侧光又叫小侧光。使用前侧光照明,被摄对象大部分为受光面,影调明亮,小部分没有直接受光,形成与受光面对比强烈的阴影,以明为主,以暗为辅,很有表现力。大侧光,是指光源与被摄对象形成的直线,与照相机和被摄对象间形成的直线,相交构成90度夹角时的照明光。使用这种照明光,被摄对象有一半处于阴暗中,另一半受光,明暗对比明显,立体感强。一些有经验的摄影家把这种照明光称为“质感照明”和“自然照明”,大多都喜爱使用这样的照明光摄影。
③背光
背光又称逆光。当光源在被摄对象后面,光线从被摄对象后方射来,正对照相机,这就是逆光。在逆光下,被摄对象成了灰黑色的阴影,如果光源所处的位置较高,被摄对象顶部就会被光勾出一个明亮的轮廓,很美、很动
人。
逆光也是摄影家爱用的一种照明光。用逆光拍摄,能体现远近的透视效果,层次多。使用逆光拍照,要特别留神,不要被直射的明亮光线所迷惑,要以被摄对象为曝光的依据,一般应增加曝光。要表现出被摄景物明亮的轮廓条线,使用的背景一定要深暗。为了把被摄对象的细部显现出来,拍摄者要使用反光工具或加用辅助光,还要提防光线射入镜头而产生光晕,造成影像不清,可采用遮光罩,或利用人造阴棚(如:帽子、黑布伞、人影、树影等),遮住直射入照相机的光。
④散射光
这是一种主光源不易觉察的光,如阴雨天,阳光透过浓密的云层折射到被摄对象上,就是散射光。灯光通过四周墙壁反射到被摄对象上,也是散射光。
由于散射光的方向性不甚明显,光线柔和,用它照明,拍出的照片明暗反差小,立体感较差,但影调丰富、细腻。在散射光下拍照时,要善于分清周围反射光强弱的原因是什么,从而找出最明亮的方位,利用这种微弱的明暗关系,处理被摄景物。
3.光的颜色
不同的光源,光线的颜色也不同。阳光和灯光的颜色差异容易分辨,阳光明亮,俗称白光,白炽灯光带黄红色。而从早到晚阳光的颜色变化,肉眼就比较难以觉察了,彩色感光片对这种变化却很敏感。有的彩色照片偏蓝,有的偏黄,很多都是由光线颜色引起的(当然,彩色照片在加工中也会引起偏色)。由于我们这本书着重讨论的是黑白摄影,所以重点介绍对黑白摄影影响极大的光的方向和强弱,光的颜色给彩色摄影会带来哪些影响,放到后面有关彩色摄影的章节中再介绍。
我们不仅要了解光的基本特性,还要知道光在摄影中的作用。
光在摄影中的作用有4个方面:一是显示被摄对象的轮廓和周围的气氛。二是形成不同的影调和反差,硬光可唤起精神,软光可增加韵味,太软会造成灰暗,太硬会使影像单调。三是表达拍摄者的感情,低调可表达严肃深沉,高调可表达欢快明朗。四是构图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光的作用,决定了画面上的明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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