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着。
荀子(约前313-前238),名况,字卿,中国战国末期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全书共32篇,其中,除《大略》、《宥坐》等最后6篇是门人弟子所记之外,其余26篇为荀子手笔。《天论》篇论述了“明于天人之分”的自然观。认为“天”就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就是列星、日月、四时、阴阳、风雨、万物等自然变化的现象;自然界的变化,是天地之间阴阳二气矛盾运动的结果;自然界有着客观的固有的规律——“常道”,人们只能遵循这个规律,才能取得好的结果,否则必然会遭到惩罚。
在此基础上提出自然界与人各有其职分的天人相分的思想。这是先秦时代天人关系理论的新飞跃。《解蔽》篇论述了唯物主义认识论。把人的耳、目、口、鼻、形等感觉器官称为“天官”,把人的思维器官“心”称作“天君”。
人要获得其理性认识,必须经过“天官簿类”(指人的感官与认识对象相接触)与“心有征知”(指人的心对感觉经验经过分析、辨别、验证,形成概念,进行判断)两个相互联系的认识阶段,这是力图把感性认识与理性思维统一起来。反对认识的片面性,要求全面性,他提出了“解蔽”的任务:“蔽”即把认识的某一方面夸大所产生的片面性,“解蔽”就是充分发挥理性认识的作用,去认识事物的“道”,即普遍规律,就能全面地认识客观事物。《正名》篇,阐述了荀子的逻辑思想,认为“实”是第一性的,“名”是第二性的,是反映“实”的,名必须副实,名必须随实的变化而变化。还从名实的角度批判了当时流行的“合同异”、“离坚白”的诡辩论,并指出其逻辑错误是由于名词的含混不清、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清所造成的。
《性恶》篇提出了“人性恶”的人性论思想,主张“性伪之分”,把人的自然属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与人的社会品质区分开来,二者格格不入,顺从人的自然属性,必然引起人们对物质生活资料的争夺,破坏封建制度的稳定,所以人生来性恶;但它又认为人的社会品质可以由于后天的影响、教化和学习而成,这就是“伪”(人为),包含有人性可改变的思想。《非十二子》篇对先秦各学派进行了批判性总结。
《荀子》一书具有多方面的成就和巨大的历史价值。它是先秦哲学积极成果的总结性着作,对后来的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注释有唐杨惊注本、清王先谦的《荀子集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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