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为《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所作的注释集。
朱熹(1130-1200),中国南宋哲学家、教育家。《四书集注》是朱熹哲学思想的重要代表作,也是宋明理学的权威性着作。包括《大学章句》1卷,《中庸章句》1卷,《论语集注》10卷,《孟子集注》7卷,前两者成书于南宋淳熙16年(1189年),后两者成书于淳熙4年(1177年)。朱熹用毕生精力反复修改《四书集注》,前后凡40年。
《集注》把《大学》、《中庸》放在《论语》、《孟子》之前,认为《大学》是“初学入德之门”,即初学者进入道德的导引之作。《中庸》是“孔门传授心法”的着作,体现了儒家的主要思想原则。二者既有世界观意义,又有方法论意义,就一般人而言它比《论语》、《孟子》更加重要。这种把《大学》、《中庸》抬高到六经之上的作法,对后世发生了很大影响。
在注解时,作者也有偏重,对《论语》、《孟子》训诂简明扼要,义理发挥不多;对《大学》、《中庸》,往往在写序、序引、总结部分中,直抒己见,将自己的哲学观点、思想贯穿其中,发挥得淋漓尽致。《大学章句》和《中庸章句》是以义理解经的代表作。朱熹对道、理、性、命都作了新的解释。他认为,最高的“理”是“天理”,它赋予一切事物以属性,万物一刻也不能脱离这个“天理”;对“诚”的概念,解释尤详,认为“诚”是天理固有的本然属性,而达到诚,则是人们立身行事的当然目标和归宿;对“格物致知”的解释也很有特点,把认识活动规定为从“格物”而“致知”两个阶段,“格物”是要穷尽一事物的本然之理;“致知”是对万物诸理的总的本质的认识,是对最高精神本体理的把握,这是格物功夫经过一定积累之后,人心固有的知“豁然贯通”而达到的一种境界。
这些论述,既辨析精微,又强调人伦日用,体现了以理为最高范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以及强调认识方法、修养方法、道德实践的特点。《四书集注》对后世影响深远。元明清3朝,把《四书集注》定为学校的必读教材和科举考试的答案标准,它对维护封建社会的统治起了巨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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