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用几何学方法作论证的伦理学》,斯宾诺莎着。
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近代唯物主义哲学家。本书写于1662-1675年。是用几何学方式作论证的一部哲学着作。
作者从自然界是自身原因(“自因”)这一基本论点出发,论证“实体”(整个自然界)在时间空间上的无限性,否定超自然的上帝的存在。
共由5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实体论。以“论神”为题阐述了唯物主义实体学说。
在书中神即自然。把神理解为绝对无限的存在,是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实体,而每一属性又表示永恒无限的本质,自然是唯一的实体,超自然的存在是没有的。
第2、3部分,认识论。从“心灵的性质和起源”、“情感的起源和性质”两方面进行论证,阐明其唯理论主张。认为,作为整个自然的实体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某一具体的个人存在或不存在则是偶然的。人有思想,思想的诸样式如爱情、欲望等,依所爱、所欲的对象而存在。
人以多种方式感知外部对象,但除了具体的物体和思想的样式以外,我们不能感知任何个体事物。人们通过感觉和记忆得来的知识仅仅是意见,是不可靠的甚至错误的知识;通过推理获得的知识叫做理性,是必然的;通过直觉获得的知识也是必然的,只有这两种必然的知识才是确实可靠的正确认识。
人的身体尽管变化多端,但却有记忆,能保持对于客体的印象。
同时,论述了心灵的本质、能力以及苦乐等原因的形成。
第四部分,研究人的情感的力量。认为,人的情感可善可恶。
起源于理性,受理性的指导,情感便是善的;如果出自盲目的情欲,情感则是恶的。善与恶的知识不是别的,只是我们所意识到的快乐与痛苦的情感。
人仅有知识是不够的,还须把善恶的知识变成情感,才能克制欲望等不良情感。
保存自我,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禁欲是不可取的。这一部分集中阐明了作者的伦理思想。第五部分论理智的力量,考察理智对感情克制的途径,说明什么是心灵的自由和人的幸福。
作者认为人的最大幸福不在于肉体享乐,而在于获得心灵与自然一致的知识,使人的情感服从自然的必然性。这种知识就是对神(实体)的知识,即第三知识。理性只有依靠这种知识才能克制情感。
这也是作者伦理思想的核心。这本书由于论证方法特殊,因而读来使人充分享受到用精密的几何方法论证人文科学所独具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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