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费希特(1762-1814),德国近代哲学家,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主要代表之一。本书为作者的主要哲学着作。全书分3部分,第1部分论述整个知识学的一般原理,具体有:(一)绝对无条件的原理;(二)内容上有条件的原理;(三)形式上有条件的原理。这3条也是“自我”活动的3个步骤,即自我先确立意识的主体——自我自身,可表达为A=A,这是自我的本原行动,是一切知识的基本根据,是无条件的;然后确立意识的对象——非我,确立对象也是一个无条件的自我的自发活动,可表述为-A≠A,由于-A需以A为条件,因而这一原理在内容上是有条件的;最后,自我在自身中确立一个可分割的非我和可分割的自我相互对立,相互规定,这一步是自我与非我在自我中实现对立统一。
第1步强调同一,第2步注重差异,第3步则达到新的同一,因此这3步实际上是正、反、合,或由同一到差异,再到新的同一的过程。知识学便以此为依据,构成一个严密的逻辑体系。
第2部分阐述理论知识学的基础。以上述自我理论的创造活动为中心,将其发展视为一个过程,即从感觉开始,经直观、想象力、理解力、判断力,最后到达理性。
第3部分分析实践知识学的基础。作者认为,实践是自我规定非我,即主体规定对象的活动,在这一活动中,自我规定对象表现为冲动,表现为永恒的努力,实际上这种倾向是实践意志,即试图改变对象而又没实现这种改变的愿望,它来自“意识的自我”又归于“意识的自我”。概言之,“理论自我”旨在说明自我如何创造世界,“实践自我”则在于说明自我如何从它所创造的世界里返回自身。由于费希特生造哲学术语,其着作艰深晦涩,许多地方本国读者也大惑不解。
这一着作发表之初,便受到康德的批评、谢林和黑格尔的指责。但是本书具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是德国古典哲学从康德到黑格尔逻辑地发展的一个必然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