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名《真理与方法——哲学解释学的基本特征》。
伽达默尔着。伽达默尔,德国现代哲学家,解释学的主要代表。
本书共分3部分。第1部分《出现在艺术经验中的真理问题》,认为真理及对真理的理解长期以来被片面地理解为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的专有对象和方法,解释学则认为,必须超越现代科学及其方法论范围,首先探讨对真理的哲学经验、艺术经验和历史经验,以便将人文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方法都纳入其直接的“存在”基础上来。因而解释学并不只是一种方法论,而是一种本体论,它首先要考察的是那种最直接的解释现象即艺术经验,这种经验作为“此在自身的存在方式”而使其他一切经验、一切理解和一切科学成为可能。作者通过对艺术作品的本体论分析指出,艺术品并非孤立的“本文”,而是依赖于人们对它的解释、尤其是对它的“体验”,并存在于、生存于这些解释和体验的流传过程之中,艺术品的意义是一个由人们的理解参与创造的有机生命过程。上述美学解释学原理也超出了审美意识的范围,而扩展到了对整个历史的理解。第2部分《将真理的问题扩展到人文科学》提出,每一种历史观察都是以对“效果历史”的有意识的反思为基础的,它们离不开人在作用于历史传统并参与形成历史传统时的直接体验。
但“效果历史意识”本身包含有两重性,即被历史所规定的意识和对这种被规定性的意识。
由此而产生了一个“解释学的循环”:一个时代的历史意识只能是对当时历史知识的描述和反映,但同时又是对整个以往传统的超出和再解释;因而只有从当代的整体观出发才能理解过去历史事件的意义,但要形成当代整体意识又必须有系统的历史知识。
正是这一“循环”形成了历史传统自我运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结构,在这一运动中,历史方法和理论方法的对立只是相对的,历史无非是每一代人的“视界”融合进历史传统中、并改变和塑造这传统的历史意义的过程。第3部分《由语言引导的解释学的本体论转移》指明,“语言”问题正是解释学的个别与整体循环的根本问题,因为语言(不局限于口头语言和文字,而包括人的艺术、游戏及其他交往活动)既具有个人直接体验的内容,又具有普遍可理解、可传达性,“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
通过语言,“你”和“我”的经验就成了并非私人的、而是对我们之外的“存在”的经验。对他人、对整个历史和哲学遗产的“对话”表明,语言大于某种主观态度。语言使我们超出了胡塞尔现象学的“内在性”而转移到了本体论。
伽达默尔所表述的这些观点在西方当代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融合的大趋势中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于哲学应当是认识论与本体论、知识学与美学、逻辑与历史的统一也有许多深刻见解;但他过分强调对传统的继承性和整体关系而忽略人的独创性和历史的飞跃、断裂,受到哈贝马斯等人的批评;此外他所理解的“历史”也无非是人们意识的历史,具有历史唯心主义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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