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霍布斯着。
霍布斯(1588-1679),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曾任弗兰西斯·培根的秘书。本书是关于国家论的专着。
“利维坦”原为《圣经》中述及的一种力大无穷的海中巨兽,作者用为书名,意在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机械唯物论是本书研究社会政治问题的理论基础。
本书的基本思路是:从物质是世界的唯一存在这一点出发,首先研究作为物质存在的人和人性,进而研究国家这种“人造的物体”,探求其本质和起源,然后再讨论主权、主权者和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权利、义务等问题。全书分为4部分。第1部分首先阐明作者本人唯物主义自然观。声称宇宙由物质的微粒组成,物质是独立的客观存在;物质永恒存在,既非人所能创造,也非人所能消灭,并永远处于运动之中。
接着便转入论“人”。指出入作为一个自然的生物,其自然本性首先在于求自保、生存,从而是自私、恐惧、贪婪、残暴无情的;人对人互相防范、敌对、争战不已,像狼和狼一样处于可怕的自然状态中。第2部分是全书的重心所在。在自然状态下,一方面人与人之间相互敌对,另一方面又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渴望和平安定的生活,而相互敌对状态势必破坏人的“自我保存”。
于是出于人们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摆脱原来的自然状态,把这种自然权利交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如议会),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听从他的判断。这样订立的契约就叫做社会契约,这个人或这个集体就是主权者,而像这样通过社会契约而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组成了国家。书中称这种国家的产生“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活的上帝的诞生”。国家是大于一切人的权力的公共权力,主权者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其他一切人都是主权者的臣民,臣民只有对主权者绝对服从的义务,国家制度的最佳形式是君主制。
书中还指出,主权是国家这一机体的生命和灵魂,是国家的本质;主权包括立法、决定和平与战争、统率军队、任免官吏、征税、审判、授勋等各项权力,它不仅是至高无上的,也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任何部分主权的丧失都会导致全部权力的丧失,故分权主张是不利于国家统一和安定的,“权分则国分,国分则不国”。第3部分旨在否认自成一统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
第4部分则进一步揭发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贪婪的种种丑行劣迹,揭开了教会庄严神秘的外衣。甚至主张教会势力撤出大学,反对结婚履行宗教仪式。
本书不仅集中、系统地阐述了作者的机械唯物论观点和彻底的无神论思想,而且进一步在政治领域内,摆脱神学观点,开始用人的眼光观察国家,第一次对资产阶级的自然法、社会契约论做出全面论述,第一次明确地将个人权利看成是国家权力基础,并用资产阶级的观点表述了国家的定义、本质和作用,奠定了近代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本格式。从这一点看,本书可与古代亚里士多德所着的《政治学》遥相匹比,分别成为开启近代和古代政治学的两大划时代着作。
当然,霍布斯的唯物论是机械的、否认事物联系的,他关于国家和社会方面的解释更停留于唯心主义的和歪曲历史的水平上,这都是要加以认真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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