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着。
王夫之(1619-1692),中国明末清初思想家、文学家。王夫之晚年定居衡阳石船山,世称船山先生。全书共3卷,为诗文论着,包括《诗译》、《夕堂永日绪论内编、外编》、《南窗漫记》。王夫之在文学理论上有很多独到的见解:主张创作必须依据客观实际,认为“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
只有“阅物多”才能俯仰物理,而咏叹之,有了丰富的亲身阅历,才会产生动人动情的好作品来。同时也重视作家的才情,创作时“内执才情,外周物理”。
以“僧推月下门”的“推敲”为例,说明“因情因景,自然灵妙”,论述诗歌意象只能从直接的审美观照中产生,这里借用了禅家概念“现量”说来表达。在具体的创作过程中,认为诗歌必须重情重意,情景交融,“含情而能达,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则自有灵通之句,参化工之妙”。还认为创作中“意犹帅也”,这里“意”要与“势”相融,强调“咫尺有万里之势”中“势”对创作的作用,否则便是一幅无生气的缩万里于咫尺的地图罢了,这种“意”“势”结合反映了王夫之对艺术规律的认识与见解。
在诗歌意象之上,王夫之提出了自己的情景说,认为诗应是“情”与“景”的内在统一,即“夫景以情合,情以景生,初不相离,唯意所适。”并举例分辨了情景结合的多种具体形态,一是“景中情”,如“长安一片月”虽是景语,但其中却又显有孤栖忆远之情;二是“情中景”,如“诗成珠玉在挥毫”的情语,写出了才人翰墨淋漓,自心欣赏之景。也就相应地构成“情中景”、“景中情”、“人中景”、“景中人”的种种诗歌意象。
此外,还针对当时的文艺创作,激烈地批评了明代前后七子和竟陵派文人,认为文学创作应各有各的特色,不能强立门庭,“李、杜代兴,杯酒论文、雅称同调;而李不袭杜,杜不谋李,未尝党同伐异,画疆墨守”。提倡鉴古酌今,批评通身倒入古人怀中食古不化的倾向,反对所谓的“法式”等等,这对清代文学理论的发展都有积极意义。《姜斋诗话》是清代较为重要的一部诗话。其中论及许多诗歌创作评论的具体问题,其宗旨仍是基于“兴观群怨”的社会教化观点,但更强调了诗歌的艺术规律的独立性和美学上的特殊功能,其书可说瑕瑜互见。
有人称其建立了诗歌审美意象为中心的美学体系,标志着“中国古典美学的一种总结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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