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拉斯着。
贺拉斯(前65-前8),古罗马诗人、批评家。本文原为一封论文艺理论的无题诗简,后称之为《诗艺》,遂沿用至今。贺拉斯的作品主要歌颂罗马帝国的统治,宣扬追求享乐而无损国家利益的伦理观。
这封诗体长信是写给皮索父子的。
在信中,贺拉斯总结了自己的创作实践经验,并据当时流行的文艺信条写下一些有关文艺理论的见解。可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泛论诗的题材、结构、风格、语言、音律及其它技巧问题。认为一切创作都要合乎情理;一部作品要有整体效果,结构要统一,条理要分明。
在文艺摹仿自然的传统观点之外,提出“创造”的主张,但认为创造要符合正确的思辨。
第2部分论述诗的种类,主要谈戏剧体诗,特别是悲剧。一方面强调作家应有生活感受,另一方面又强调“合式”(或称妥贴得体)的重要性。根据“合式”的概念,对传统规则以及类型、共性等作了一定的论说。
贺拉斯举例说,幼年、青年、中年和老年各有一种共同的性格,写作时应把各种年龄的人写得恰如其分,这种共性即“类型说”后来对古典主义影响极大。在题材上,主张用“公共的产业”式的旧题材和旧情节,认为这样才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只是须在结构上创新。第3部分讨论诗人的天才和艺术,以及批评和修改的重要性。在诗的功用上,认为诗人的目的在于给人教诲,或供人娱乐,或是把愉快的和有益的东西结合在一起。
并根据自己的经验给诗人创作提出一系列忠告:主张天资和刻苦精神结合;诗歌要力争达到上乘水准,有错误亦难免,连荷马有时也打盹;反对凡庸,认为神、人、书商都不会宽恕诗人的凡庸;主张诗要多修改、诗人要虚心对待批评,等等。作为文艺理论论着,《诗艺》在当时并无许多新的见解,而且以诗体书简的方式叙述,使得全文层次显得零乱,内在结构不清,但由于它在欧洲古代文艺史中占有承前启后的地位,上承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下开文艺复兴时期文艺理论和古典主义之端,所以它对16至18世纪的文学创作具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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