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一百回“悲远嫁宝玉感离情”,是续作者为探春这位悲剧英雄安排结局的一段。
当宝玉得知探春远嫁的消息时,“‘啊呀’的一声,哭倒在炕上”。到第102回仅仅交代了这样几句话“探春将要起身,又来辞宝玉。宝玉自然难割难分。探春倒将纲常大体的话说的宝玉始而低头不语,后来转悲作喜,似有醒悟之意。”这种描写完全不符合曹雪芹所塑造的人物的性格,只是勉强敷衍情节。“于是探春放心辞别众人,竟上轿登程,水舟陆车而去。”睿智英断有男儿风的三姑娘没有眼泪,没有悲伤,毅然决然迈出了荣国府。到第119回宝玉出走之后,探春回来了,“众人远远接着,见探春出挑得比先前更好了,服采鲜明”。
好像金陵十二钗中只有探春的结果最好,远嫁只是暂时的挫折,究竟她衣锦还乡了。
其实曹雪芹给探春的一幅图画是:“画着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题诗曰:“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是的,如果是一身去国,离乡背井,身居异域,永无归期,那么远嫁时已无异于死别!可惜,我们如今已不能看见曹雪芹所写的动人心魄的笔墨了。不少红学家热心探佚,认为她可能飘洋过海,到一个海岛小国去做了王妃。也有人认为她做了王妃后,又遭大故,然后随夫远遁,有如流放一般。
当然,悲剧的结局更符合曹雪芹的原意,后四十回写探春的归宿殊为草草,而对惜春的出家却不厌其烦,连连泼墨。
对照前八十回作者的创意,似乎有些出入,这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从探春的出生以及她所走过的这一段经历来说,她的脚步并不是轻松的,她有诸多痛苦,悲剧的因素也并不单单指她的结局。那么作者为什么不给探春一个较好的境遇呢?“文学的真实——是从同类的许多事实中提炼出来的精萃”。(高尔基《致青年作者》)作者无疑会在一切事实中抉择、综合,进行创造性的思考,从而挖掘了生活中的真实规律,因此,探春的一生不可能是喜剧,只能是悲剧。
在贾府四春中,探春是作者着意刻画的一个,第3回她一出场就容光照人,“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儿,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这里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她的眼睛,那里流露出敏捷的思维变化,不凡的情怀意绪,缜密的理解和领悟,给人的观感是气质的不俗。她的房间布置,一扫闺阁粉淡脂红的情味,那独特的风格无异是主人性格的一种补充和说明,那大理石的大案,那案上的名人法帖及数十方宝砚,那笔筒内插的如树林般的笔,那一大幅米襄阳“烟雨图”等等。
这间书房非以白粥小菜为食,拱肩缩背之落拓文人所能享用,而必须旷达倜傥如苏东坡、欧阳修者方能与之相谐调。这女儿的意趣也十分不俗,她有时攒了几吊钱,想买的是柳枝儿编的小篮子儿,竹子根儿挖的香盒儿,胶泥垛的风炉子儿,这些玩意儿没有铜臭之气,没有雕琢之痕。柳编小篮儿,它新巧、质朴、拙实,充满返朴归真的情趣;竹根挖的香盒,令人想到那“苍然于既寒之后,凛乎无可怜之姿”(苏辙《墨竹赋》)的品格,清姿瘦节的竹根挖就,自然会引起女儿们的喜爱,胶泥垛的小风炉,对远离庖厨的小姐来说,让她们接近了生活,增添了些想象,请看,这女孩儿是何等的不俗啊!但她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不幸的,做了女儿已是不幸,而庶出则更加不幸,卑微的出身给她带来了天然的缺陷,她的亲生母亲竟是那为人所不齿的赵姨娘!她竭力保持着正统贵族小姐的身份,向名份上的母亲王夫人靠拢,于是一切显示着人为的倾斜性,她说:“我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我一概不管。
”她的生母赵姨娘提起赵国基是她舅舅时,她迫不及待地否认,她认为赵国基不过是个奴才,而她舅舅王子腾“早升了九省的检点了”,她气得脸白气噎,呜呜咽咽地哭起来,这是探春最最碰不得的伤疤。她为了摆脱这一耻辱和不幸,始终做着不懈的努力。鸳鸯抗婚时,王夫人受到贾母的责怪,探春不失时机地向贾母陪笑说:“这事与太太什么相干?老太太想一想:也有大伯子的事,小婶子如何知道?”她选择了最简洁、最发人猛省的一句话,她救了王夫人,又给贾母找着了台阶。
平时对兄弟也有明显的厚薄,但这一切并不带有钻营谋求的色彩,因为她身上也流着贵族的血,那是父亲所赐予的。可以说《红楼梦》里,没有哪个小姐像探春这样谨慎地维护自己的小姐身份,加以她的才情学识,使她在贾家小姐中很突出,平儿说:“二奶奶在这些大姑子小姑子里头,也就只单怕他五分儿。”凤姐不仅是怕,而且真心赞赏,她说:“好,好,好!好个三姑娘!”能被凤姐用三个“好”字来称许的,恐怕也只有探春了。尽管如此,她仍有很多烦难苦衷,她虽有两个母亲,但在哪一个母亲那里都没有得到过母爱。说来可怜,在她远嫁前夕,赵姨娘竟认为报应来了,十分解气,她想:“只愿意他像迎丫头似的,我也称称愿。”请看!这哪里还有一点儿亲子之情!因此,探春一向十分艳羡那些小户人家,天天娘儿们欢天喜地,大家快乐地过日子。她早就敏感地认识到了这一家族中人和人的利害关系。她说:“一个个不像乌眼鸡似地?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这正是冰冷的事实,给她无数的具体感受所得出来的结论。于是探春更要挺起胸膛来做人,一步一个脚印地办事。
抄检大观园时,探春秉烛开门而待,她出于对这一家族命运的真正关切,尽管态度咄咄逼人,没有人敢于持以异议,而且谁都忘记不了她给王善保家的那一记耳光,清脆、响亮,打出了凛然正气,实在痛快淋漓!她对这一家族的必然败亡看得清清楚楚,她说:“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可是古人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我们不曾听见贾府上哪一位顶冠束带,衣租食税的爷们,下过这样哲理性的沉痛的判断。
第57回理家时,被作者奉上“敏”字徽号的探春,不仅头脑清醒,目光犀利,而且善于审情度势,又富有杀伐决断。
人人都感觉到她虽然言语安静,性情和顺,但精细处不让凤姐,连凤姐也知道:“他又比我知书识字,更利害一层了。”果然,探春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虽然它只有几百两银子的效益,但探春却是以维护祖宗基业这一崇高目的为主导思想的,心思细密周全,作风严于律己,就是吃饭也是一派肃穆景象,“此时里面惟闻微嗽之声,不闻碗箸之响”。此情此景和贾府的爷儿们形成强烈对比,那些灌下黄汤,满嘴胡唚,乌烟瘴气的场面,和这里有着天壤之别。
刚毅英断有丈夫之风的三小姐和那一堆醉生梦死的男人相比,犹如青松之拔灌木,白玉之映尘沙!可是在那昏天黑地的封建社会,她的才识好像地下的岩浆在运行,人们根本无法透过那厚厚的土层去发现它的光和热。探春曾自怨自艾地说:“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我乱说的。”“生于末世运偏消”,那一时代根本没有给女子以施展才能和抱负的机会。曹雪芹怀着深深的感伤,给这一女儿起了个“探春”的名字,叹息那芬芳馥郁的春天必将逝去而无可挽回。为此,作者那种抑郁不平之气难以伸展,他决心给探春一个展才的机会,大观园的诗社就由她发起组织,她做了文坛的领袖,那封邀请信写得文采斐然,灵气四溢,那几个流走跌宕的四六句深得骈俪之美,不仅胸襟气魄压倒须眉,只那佳趣韵致已令人十分倾倒;更何况信中针对那男尊女卑又提出了庄严的抗议,探春说:“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不教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这真可以算是封建时代女子的豪言壮语了!她的胆识魄力,贾府中没有一个须眉浊物可以与之相提并论,但这束瑰丽的光芒终于熄灭了。
曹雪芹并没有给后人留下什么辉煌的悲剧理论,他是用众多悲剧形象说明了悲剧的本质、价值和影响的。
“才自清明志自高”的探春,终于走上了“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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