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花缘》第11、12回写的是君子国。
君子国是作者向往的合理社会的模型,作者虽然把这个国家的人际关系写得做作近乎虚伪,但却不像大人国、轩辕国那样带有非现实的神话色彩。作者分明是要充分赋予君子国在现实社会中的示范性和可行性,一开始就声称君子国“衣冠言谈,都与天朝一样”,亦含此意。
君子国的特点是“好让不争”,为了突出“好让不争”,作者以现实社会相争不让最剧烈的也是最常见的市场景况来表现,连续描绘了市场上相类的三次交易情景。让我们看看其中的第一次:买货者说:“老兄如此高货,却讨恁般贱价,教小弟买去,如何能安!务求将价加增,方好遵教。若再过谦,那是有意不肯赏光交易了。”卖货人则答道:“既承照顾,敢不仰体!但适才妄讨大价,已觉厚颜;不意老兄反说货高价贱,岂不更教小弟惭愧?况敝货并非‘言无二价’,其中颇有虚头。俗云:‘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今老兄不但不减,反而要加增,如此克己,只好请到别家交易,小弟实难遵命。
”买货者又说:“老兄以高货讨贱价,反说小弟克己,岂不失了‘忠恕之道’?凡事总要彼此无欺,方为公允。试问:那个腹中无算盘,小弟又安能受人之愚哩!”如此这般,你谦我让。与现实社会相反,这里的卖方成了买方,立意减价;而买方却成了卖方,务求增价。双方的谦让是那样坚执不移,以至最后路旁的二个老翁出面调停方行解决。
第二次交易也是相让不下,结果也只好由路人出面裁夺。第三次交易,买者硬是放下银子跑了,但卖者还是不罢休,将自认多得的银子给了乞丐,方才心安。总之,如果仅只买卖双方的话,谦让简直是没有止境的。
正如鲁迅所说:“君子国民情甚为作者叹羡,然因让而争,矫伪已甚,生息此土,则亦劳矣,不如作诙谐观,反有启颜之效。”(《中国小说史略》)但作者却是正正经经而不是当笑话写的,不仅市场交易如此,君子国的“好让不争”遍及域内,遍及各阶层,身为首辅的吴氏兄弟也都是谦谦君子,他们是路旁道边就可以逢见的老人,实难让人感到那作为首辅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贵身份。他们的居所也极简朴:“只见两面柴扉,周围篱墙,上面盘着许多青藤薛荔;门前一方池塘,塘内俱是菱莲。”除了挂有国王题写的匾额外,与寻常百姓家并无不同。作者还写到了君子国国王为军国大事亲自到吴氏兄弟门下相商,并在第13回借他人之口补写道:“国王向有严谕:‘臣民如将珠宝进献,除将本物烧毁,并问典刑。国门大书‘唯善为宝’,就是此意。”于此,君子国统治者的作风之质朴已经可见。
作者以相当大的篇幅描述了吴氏兄弟对唐敖、多九公就“天朝”(即现实社会)的诸多问题的质询,多达十一条。在这些质询中,指陈了“天朝”各种陋俗、弊端,也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而这些主张自然是君子国的施政纲领。
在质询中,吴氏兄弟不时申述儒家经典,作为对“天朝”的批判及自己的主张的依据。前十条质询涉及种种方面,但都有去繁就简,芟杂尚宽之意。因此,最后的第十一条所强调的“可见‘俭朴’二字,所关非细事”,乃是具有总结意义的。作者借吴氏兄弟之口所要表现的这个理想社会的政务原则在于风俗淳厚、质朴。
君子国国门大书的“唯善为宝”,是这个社会的“四字宪章”,其中的善是复古形态下理想化了的儒家伦理。换言之,作者是以儒家复古主义的善来构筑他心目中的合理社会,并以此来批判现实社会的。
然而,这样的社会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空想。
鲁迅对《镜花缘》的创作思想的总评价是十分公允的,他说:“其于社会制度,亦有不平,每设事端,以寓理想,惜为时势所限,仍多拘迂。”“拘迂”是这部小说的通病,君子国故事中吴氏兄弟的长篇大论“迂拘”得直如高头讲章。关于林之洋在君子国做生意的交代也因“迂拘”而左支右绌:如果写林之洋获利甚丰吧,既有损于林之洋这虽欲谋利而不奸狡的商人形象,更有损于君子国的形象,因为那样就未免显出合理社会的公民只不过是些易于上当的孱头,君子国便会“国将不国”了;如果写林之洋蚀本,哪怕是微蚀,虽于林之洋的形象无损,却也会严重地有损于君子国的形象,君子国就不成为“好让不争”的“礼义之邦”了,其结果也是“国将不国”。处于两难之中,于是作者以“连年商贩甚多,各色货物无不充足”为铺垫,以赢蚀含糊的“一切价钱,均不得利”为结果,敷衍过去。作者这样写可说煞费苦心,更显出了下笔时的艰窘,显出了他的“迂拘”。
君子国的描写何以会如此“迂拘”呢?根子在于作者着力描绘的这一合理社会乃是一种空想社会。抒写空想貌似十分自由,但是验证艺术虚构的生活本身以及生活背后的历史客观规律却是无比严峻的。
艺术的逻辑归根结底必须符合生活的、历史的逻辑,否则历史会在暗中与作者开着玩笑,使作者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描绘的合理社会让人感到“不如作诙谐观,反有启颜之效”,这是作者始未料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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